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印发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政府 2007-6-28 00:00

关于印发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河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导力量。“十一五”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科技发展的关键时期。红河县“十一五”科学事业发展规划是在县委领导下,政府有效配置公共科技资源,正确履行科技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规划贯彻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以新时期国家科技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为指导,根据红河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战略需求,明确未来5年科技事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对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区域竞争力提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红河县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一)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我县面临经济结构和社会的一系列重大转变,长期以来,全县以规模性资源开发、生产初级产品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弱、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走城镇化、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对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已成为我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期,需要突破资源、环境压力的约束,开发新的替代资源,推广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力度,建立节约型社会;解决人口与健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艾滋病防治、毒瘾戒断、重大突发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突破一系列重大科技难题。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长期以来,我县存在观念滞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导致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科技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科技体制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面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时期科技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为科技发展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
(四)加强自主创新对科技自身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县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基础条件薄弱、高层科技人才匮乏、区域创新体系不完善,已不适应新时期加强自主创新的要求。面对经济竞争的全球化和新一轮国内市场的竞争,要建立稳定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大力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跨世纪的德才兼备的科技队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新时期国家科技工作指导方针,以科技富民兴县为宗旨,以科技服务“三农”为重点,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定地把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力和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的中心环节,加强科技服务,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县科技工作的核心位置,立足县情,大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培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营造创新环境,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县科技进步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达到全州中等水平,进入全州南部县先进前列。创新环境和科技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科技发展规律及具有县域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糸。加快重大科技项目开发研究,在重点产业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科技水平高、在州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科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重点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10年,我县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在州内外有一定影响的5家知名企业和5个以上名牌产品;农业主要优势产业生产技术水平达到全州先进水平,形成8个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5%以上。强化红河县中小企业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把中小企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我县实现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和区域自主创新中心,带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辐射区。
――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城镇化、人口与健康、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的发展,缩小与州内先进地区间的差距,人民主活水平和质量、健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显著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形成一批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研开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到2010年,建成棕榈、豆腐渣果、芭蕉芋、木薯、石膏、冬早蔬菜等五大技术开发中心,建成10家州、县级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实现科技文献资源和科学数据共享;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量比2005年提高20%,形成10个以上县级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县级以上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10人以上,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以上。
――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占全县GDP的比重达到2%,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县GDP的比重达到1.5%,全县财政科技拔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从现在的0.018%提高到0.5%。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重达到30%。
四、“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主要任务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和加工业的科技进步与创新。认真实施“良种工程”,加快粮食、经济林果、畜禽、水产养殖品种的更新换代,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主要农作物品种5年内提纯复壮或更新一次。主要经济林木品种10年内更新一次。加强优质肉猪、肉牛及地方特色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重视先进农业技术的引进、吸收与创新,加大粮食、棕榈、木薯、膏桐、茶叶、芭蕉芋、豆腐渣果、冬早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技术的开发力度,办好各类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每年推广10项以上重大农业技术,运用现代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创新机制,上下联动,加大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力度,优先选择文化素质较高、头脑灵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作为科技推广的重点,着力培养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发挥示范一户,带动一村,影响一片的典型作用。加快农副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等技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全县主要农产品加工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2、依靠自主创新促进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大力提升重点产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工业发展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围绕县重点产业技术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通过集成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核心技术。加强棕榈及配套产业自主创新,保持棕榈产品生产技术和装备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名优产品产量达到总产量的70%以上;围绕能源、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信息、石膏、建材产业的发展,实施10项以上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的技术改造和提升项目,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依靠科技进步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围绕人口与健康,开展重大疾病、地方及流行传染病预警与控制技术引进与推广应用;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技术体系,提高药品与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突发疾病等方面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应用。
(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形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公共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围绕重点产业和优先技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认定3个以上县级技术开发中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网络科技环境等公共科技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培育有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营造创新发展环境,推动产业成长和聚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棕榈、豆腐渣果、石膏、建材、现代农业、生物制药、林产业等领域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大力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职能部门的服务功能,紧紧抓住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协调力量,组织重点突破。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运用,抓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健全完善适合我县实际需要的科技推广体系。
(三)培养和壮大科技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以我县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主,注重政府引导,培养和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经营管理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产业技术带动人和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不断壮大全县的科技队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的业务轮训工作,不断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应用现代科技的能力。
五、“十一五”期间重要科技项目
(一)粮食科技
加大优质水稻、玉米、小麦、大豆、蚕豆等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力度,建立优质高产良种工程示范基地,推进先进农业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至2010年全县粮食生产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
(二)经济作物科技
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加强甘蔗、木薯、芭蕉芋、茶叶、冬早蔬菜、热带瓜果等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开展我县名、特、优生物资源的人工训化开发,建立各种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开发,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畜牧科技
加强畜禽良种引进、种草养畜、重要疫病防治、动物防疫技术应用、“三高”母猪示范、牛羊综合及特色示范、牛饲养技术配套、牛羊胚胎移植和冬水田养鱼示范,建立畜禽良种及特色水产养殖科技示范园,加快畜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畜牧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林业科技
1、棕榈速生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
2、膏桐产业化种植。
3、开展无性系生态有机茶园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举办技术骨干和农户培训班,将此项技术向全县推广,使茶叶种植向无公害、优质、高产、高效发展,推进茶叶产业化经营。
4、抓好绿化花卉、盆景花卉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
5、开展冷凉山区和热带水果新品种的引进和示范推广项目,推动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6、开展县城林产业特色林产品品种人工训化示范。
(五)中药材产业化开发重点建设项目
1、豆腐渣果种植及加工项目建设。
2、印楝种植推广示范。
(六)苗木快速繁殖技术研究
1、棕榈苗木快速繁殖技术研究。
2、小枣、树菠萝等快速繁殖技术研究。
3、县内名、特、优生物资源优势品种快速繁殖技术研究。
六、“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创立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把获得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考核指标;引导各类企业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
二是深化科研所站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以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为重点,探索院所长招聘制、关键技术岗位年薪制、成果转化奖酬制、农业科技推广承包制。
三是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新时期科技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强化公共科技服务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创造保障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上。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管理分散的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联动、分类指导的科技管理机制。           
四是进一步扩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合作机制,加强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实现重点跨越。重点引进我县需要的关键技术,力争在具有优势的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发展我县的高新技术产业。
(二)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一是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在引导社会投入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保证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各类企业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充分吸收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各方面社会资金以捐资冠名等方式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科技活动,逐步构建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二是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财政的科技投入要逐步调整并加大对公共科技基础条件、社会发展、高新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效率。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政府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和管理机制,提高科技投入效率;建立有效的经费监管机制,形成预算监督、内外审计监督和社会公共监督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机制。
(三)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纳入县、乡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加快科技基础条件改善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一是政府要将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二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构。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建或共建技术创新机构,吸引境内外大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来我县设立技术创新机构或产业化基地,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三是推进红河县农业科技园区和中小企业园区开发。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一系列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优惠政策。
四是把科教兴县战略落实到基层。围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特色产业培育和区域经济发展,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示范与推广网络建设,初步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农村科技传播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不断改善科技管理基础条件,切实提高科技管理服务能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
一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能力。研究提出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和防范、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的战略措施,为自主创新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在机构、人员、专项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有开发前景的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建立和完善我县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及应用服务系统、专利预警、维权援助机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代理、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和保护能力,完善全县科技创新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监督制度。
(五)加强领导,完善和落实科技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的科技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各项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科技立法力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技人才的政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探索体现科技人才价值的年薪制、项目收益分配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知识性和创新性。
三是大力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贯彻落实《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把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科普长廊等公共设施的作用;逐步加大科普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的科普投入。面向农村、社区、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工作,支持边远民族地区建立少数民族科普专业队伍。
四是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培育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开展全县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建立和完善科技进步和创新绩效评价机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印发红河县“十一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回到首页] [将新世纪法律网设置为首页] [把新世纪法律网加入收藏] [10秒加入免费会员,终身享受个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