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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4-23 00:00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市政府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得到及时全面的贯彻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认识

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是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各政府工作部门对市政府负责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仅是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也是一种重要的工作管理方式,对提高机关效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和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要通过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止工作偏差和失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以正确贯彻落实。

二、报告主体、时间和方式

向市政府做定期工作报告的主体范围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可以参照执行。

工作报告为每月一报,在每月5号以前报告上月工作情况,节假日期间顺延,但必须在收假后第一个工作日报告完毕。

报告方式为书面报送或者电子邮件报送,目前先以书面方式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表格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市政府办总值班室,总值班室收到后留一份存档,另外一份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报告的内容

(一)本单位主要领导的政务活动情况。概要地叙述主要领导所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参加的重要活动,能基本反映出单位该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发展方向。

(二)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会议要求贯彻落实的情况。根据设计的表格依次填写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本单位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召开会议的名称、时间等,文件或者会议对本单位具体的工作要求,本单位对上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这部分是报告的重点,尤其是工作要求和落实情况,必须尽量详细报告清楚。

(三)市级领导口头或者书面工作要求的办理情况。要报告清楚市级领导何时、何地口头交办了何事,或者何时转来了批示(办)件,要求承担何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如何,是否向交办领导做了反馈等。

(四)主要业务工作进展情况。概述单位工作计划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不属于上述内容,但又有必要报告的。

四、认真落实定期向市政府做工作报告的制度

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是对各单位和部门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的具体检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领导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长)是具体责任人,必须负责按时按质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对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对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奖励,没有认真坚持或者应付了事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报送表格式样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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