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4-23 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保山市2007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56).doc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7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在总结2005、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7年10件实事责任的通知》(保政发〔2007〕16号)和《保山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三年规划(2005―2007)》(保政发〔2005〕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以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我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三年规划的宏伟目标,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工作重点
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是:继续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培训,继续开展重点食品风险调查和评价,努力推行信用体系建设。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奶、蔬菜、酒类、饮料、糕点、调味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中老年人保健食品等食品作为监管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加工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全面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二)预期目标
1.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3个品种,基地总面积达到58万亩。
2.农产品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8%以下。茶叶等重点农产品的市场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3.有效降低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防疫密度和市场检疫率达100%,畜产品市场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实现“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 1%以内。
4.实现市级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县级城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80%以上。避免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积极探索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持有率达50%;全市50%的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分类管理。
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5%,50%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70%的大型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98%的市场建立食品质量市场巡查制度,并认真执行。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8%以上,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60%餐饮店(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8.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农村红百喜事宴席的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在试点县的试点企业建成企业内部生产经营信用档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配套的质量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启动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0.对重点品种进行风险调查,对我市地方特色食品进行重点抽验,重点食品的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从农田到餐桌”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监管任务重、难度大,为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必须按照部门分兵把口、密切协作的要求,利用有效的资源,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务求放心工程取得实效。
1.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细化目标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分析评估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严格考核制度,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继续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现状调查,协调组织开展重点食品风险调查与评估工作,负责制定统一的抽检方案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及考核工作;负责处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3.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的行为;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严防农残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定期公布检测的结果。
4.畜牧兽医部门:要推进健康养殖业行动计划的实施,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示范村建设;把好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关,重点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及添加剂的行为;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把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关,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动物产品的食用安全。
5.质监部门:要继续稳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制,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工作,重点对牛奶、食用油、肉及制品、蔬菜、粮食、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进行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监管模式,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的不同情况和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围绕原材料采购、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定期组织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清除违法生产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多次抽查不合格的,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或吊销相关证照;坚持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把关与服务相结合,促进食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6.工商部门:要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监控力度,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建立购销台帐;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对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生鲜食品超市,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违规食品、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依法查处,防止异地销售;对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侵犯注册商标、标识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7.商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流通行业的指导,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加强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以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逐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8.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加大对餐饮业和各类食堂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加强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的卫生监管,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教育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监管,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未经培训和身体不符合从事餐饮业要求的不得上岗;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0.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关,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原料进厂加工、产品出口、检验检疫放行的监督管理。抓好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备案管理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考核评审工作,引导和支持我市食品出口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进口食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各项检验检疫,进一步做好进口食品后续管理工作和口岸食品质量卫生监管工作,切实把好国门。
另外,粮食、环保、财政、新闻、海关、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共同实施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和投诉网络体系,协同抓好事故查处工作,实现举报、投诉的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责任、措施到位;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作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提出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具体落实措施,狠抓落实。
2.完善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执行问责;加强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点食品风险调查与评估、以评促管,找出监管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用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发布体系,加强信息归口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信息发布和预警体系。
3.资源整合,提高行政效率。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兼职队伍数量大,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实际,积极探索整合各监管职能部门面向社会聘请的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一网多用或多网合一,避免重复监管,提高行政效率;聘请“4050”人员组建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提高监管覆盖率;加快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统一收集和及时传递、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4.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相互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尤其是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加强市场巡查,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消除存在隐患,进一步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下移重心,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监管网络,充分依靠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解决食品安全在农村“有人管”的问题;二是要创新监管机制,与新农合有机结合,探索保障农民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管得住”的问题;三是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村食品流通网的建设,鼓励食品连锁门店进社区、进农村,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管得好”的问题。
6.督查督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各食品放心工程责任单位要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放心工程推进情况自查,并上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不定期的组织对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7.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编印发放各种简报、宣传资料、在城市、农村主要街区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取得的成果、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识别真假优劣食品的实用技能;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观念,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提高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重点、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重点
今年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重点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继续抓好药械市场整规工作;加大对GMP、GSP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或介入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农村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加强安全套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继续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今年药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大对GMP、GSP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跟踪检查覆盖面达100%,巩固认证成果;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年内90%以上村委员实现药品配送到乡进村;加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购用行为,全面开展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保证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利益;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年内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达到100%;继续实行“靶向抽验”,提高药品质量抽验水平,“靶向抽验”抽验不合格率达2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并以此为突破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彻底查处对老百姓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二是加大稽查力度,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药械、保健品添加药品、非法委托生产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或介入类医疗器械产品、非法药械保健品广告、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活动,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备案与监测工作,开展广告专项治理,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查处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等违法广告。 四是加强安全套质量监管,对推广使用安全套的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确保艾滋病防治“五项工程”顺利开展。
2.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一要与“新农合”、“万村千乡工程”有机结合,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建得起、立得住、有效益、能发展”的工作要求,实现“两网”建设由重规模向重实效、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体系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在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连锁配送,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让农民感到实惠,使“两网”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二要组织对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发挥其积极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三要对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医疗器械的资格条件及代购区域、药品、医疗器械范围的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代购行为、过程的合法性。
3.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从源头把住药品质量。一是抓好GMP、GSP企业的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成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实施GMP、GSP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杜绝非法委托药品生产和配制行为。二是在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1999年至2002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认真清理。三是强化药品生产经营动态监管,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大随机抽查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行为。
4.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力度,制定药品管理实施方案,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重新核定其经营范围。
5.加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在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全面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用药用械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三是加强医疗机构自配制剂管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调剂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的违法行为。四是与“新农合”有机结合,完善村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制,确保产品质量,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医疗器械。
6.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建设,推行诚信分类,实施重点单位重点监管,将生产经营伪劣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相对人违法记录,加大失信成本;将守法经营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向社会公告提升公信力。
7.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药品的动态监管机制,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从源头上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经营依法、有序进行,依法加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对特殊药品的合法需求并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8.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网络,及时、规范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要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培训,有计划地对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测机构的有效运行,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制度,确保辖区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9.继续实行“靶向抽验”,提高药品质量抽验水平。药品抽验要进一步增强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药品检测技术培训,完善检测手段,规范基础管理,提升综合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拓展新项目,不断提高药品全检率。实行“靶向抽验”,药品抽验不合格率不得低于20%,使有限的抽验经费发挥最大的效能。要积极探索药品快速鉴别以及快检车的应用,不断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的思路、方法。
10.完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四、实施步骤
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到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整治重点,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5月至11月中旬,为实施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期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11月下旬,为总结考评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并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保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新平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成德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鹏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孙正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早明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岳思强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兰子国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玉祥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安权 市商务局副局长
段培刚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 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能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增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段学乔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陈志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鹏钧兼任,副主任由何能国、杨增刚、段学乔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权力责任一致,工作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有效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查督办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项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督促重点地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我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取得实效。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县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尽快开展工作,并将实施方案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报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找准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于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1―9月份和全年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结报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
结合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和制度的建设,有步骤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系统、监测检验系统;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大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参与
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消费者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的理念。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实行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正面宣传近年来食品药品市场整顿的成效,有重点地宣传一些名牌企业,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的信心。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曝光,对专项整治进行综合性报道。
(五)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防止以突击检查代替日常监管,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市场准入和诚信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手段和监管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