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政府 2007-3-29 00:00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十一五”投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政发〔2007〕43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十一五”投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省驻文单位:
《文山州“十一五”投资指导意见》已经州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文山州“十一五”投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投资力度,促进全州经济既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围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十一五”投资工作的指导原则是: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投资格局;出台投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积极调动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一五”投资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围绕“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为全州后续发展进一步打牢基础。“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累计完成620亿元,年均递增15%以上。
二、投资重点
根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全州投资重点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
1.水利设施。投资重点是:以德厚大型水利工程为龙头的大中型水库及小(一)型、小(二)型水库为支撑的水源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建设工程;节水工程;城市水源点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工程。
2.电力设施。投资重点是:以水电开发为主的电站建设;500KV、220KV、110KV电网及35KV配电电网、电站接入系统建设;参加向越南送电和“云电送粤”的外联电网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建设。
3.交通设施。公路方面的投资重点是:衡昆高速公路文山段建设,以炭房至普者黑至师宗以且、蒙自至文山、文山至船头、珠街至法利、文山至都龙、马关至河口、富宁至田蓬及文山至平远高速公路、文山城东西过境高速公路为主的高等级经济干线公路建设,以通乡、通村公路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客运站点建设。航运方面的投资重点是:富宁港及配套水上运输设施建设。铁路方面的投资重点是:滇桂铁路新通道广西百色经文山至蒙自项目前期工作。航空方面的投资重点是:机场配套设施建设。
4.通讯和信息基础设施。投资重点是:第三代通信网络(3G)、新一代交换网络(NGN)、交互式网络电视系统(IPTV)建设,行政村、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边境地区骨干转播台和边境口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是:基本农(烟)田地建设,粮食种植综合示范区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重点是:三七GAP基地、优质烟基地、辣椒基地、商品蔬菜基地、八角基地、草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茶叶基地、油料基地、商品畜禽基地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3.农业产业化经营。投资重点是:农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配套基地建设。
4.农村流通服务体系。投资重点是:农村现代商业网点和商品信息网络建设,城乡集贸市场和规范化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5.农村公共事业。投资重点是:农村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远程教育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乡镇科技长廊、村级科技培训室建设;“千里边疆文化长廊”、“两馆一站”和农村基层文化室建设。
6.农村生态建设。投资重点是: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石漠化治理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林浆纸基地建设。
(三)工业经济
工业经济投资重点是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和平远、丘北加工基地建设,以及乙炔化工、锌锡铟、铝业、煤业、锰铁合金、铝业、电力、建材、机械、烟草、三七、辣椒、肉类等重点产业。
1.乙炔化工。投资重点是:年产40万吨电石、20万吨PVC、20万吨烧碱生产项目以及延伸合成材料、型材生产项目。
2.锌锡铟。投资重点是:年产10万吨锌(力争15万吨)、5000吨锡、60吨铟生产采、选、冶项目和铟锡氧化物ITO粉、ITO靶材等锌铟精深加工项目以及年产10万吨电解锌项目。
3.铝业。投资重点是:一期80万吨(力争120万吨)氧化铝生产项目和配套的采、选工程及二期40万吨电解铝生产项目,铝型材加工项目。
4.煤业。投资重点是:普阳煤矿技改扩建工程,煤矸石电站建设或煤化工产业开发。
5.锰铁合金。投资重点是年产10万吨锰铁合金二期工程项目及配套精深加工项目。
6.钨业。加快钨资源整合步伐,推进钨矿深度开发加工项目。
7.建材。投资重点是:砚山新兴水泥厂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技改,八宝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富宁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项目;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页岩砖、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石材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等。
8.机械。投资重点是:通用机械公司迁建工程,矿山开采、农用机械生产项目。
9.烟草。投资重点是:基本烟田建设,优质烟基地和替代进口烟叶基地建设,复烤厂迁建技改。
10.三七。投资重点是: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建设,三七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和营销。
11.肉类。投资重点是:商品畜禽基地建设,畜禽产品屠宰、保鲜、加工、销售项目。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对辣椒、茶叶、葡萄酒、生物燃料乙醇、八角、花生油、无公害商品蔬菜等农特产品深加工项目及1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和30万吨纸浆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
(四)城镇建设
投资重点是:州庆50周年和第十三届省运会重点建设项目,“文砚平”城市群规划建设,各县县城市政设施、房地产开发、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九个重点中心和旅游特色集镇建设及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项目。
(五)社会事业
投资重点是:科技事业发展项目;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普通高中、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县级人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艾滋病防治体系、麻疯病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看守所、法庭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口岸、流通
投资重点是:天保、田蓬、都龙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文山、砚山、富宁港、天保口岸等物流中心建设;城乡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等。
三、投资主体及投资方式
(一)政府投资领域及方式:
1.政府对以下项目进行投资:非经营性的或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服务、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事业项目;非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农田水利、环境保护等项目。
2.政府对以下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和政策支持:重大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个别具有产业导向作用和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影响较大的重大产业项目;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有利于扩大就业、长效拉动经济增长的产业性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短期效益不明显、中长期效益较稳定、投资规模大、社会资本全面介入有困难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采取专项资金补贴及给予其他优惠政策的方式吸引投资和运营主体。
3.州人民政府对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由政府指定部门编制政府投资计划,报政府批准实施。
4.对于政府给予补助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州人民政府通过向政府全资或控股的专业投资公司注资的方式进行扶持。各专业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根据政府确定的投资方向和企业政策,按市场运行的原则确定投资项目与融资方式,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及责任。
5.州人民政府按照“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四分开的原则,以专业投资公司或政府授权的部门作为法人单位,负责筹集和投入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选择运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二)非政府投资领域及方式:
1.凡是不涉及国家限制的投资领域,全部向民间及境外资本开放。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和内外资界限,使更多的民间及境外资本成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主体。
2.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采取减持股权、合资合作、资产变现、兼并破产等形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步伐,鼓励各类民间和境外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改造。
3.民间资本出资建设的各类项目,均由投资主体自主开展前期工作、自主决策、自主投资、自主管理、自担风险。属政府核准制的项目,按程序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属于备案制的项目,按属地管辖原则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劳动、安全等手续。
四、投资促进政策
(一)放宽社会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国家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及项目,都允许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并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及用地和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二)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核准制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进行核准或转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请求核准,仅需企业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和必备要件。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业主向州、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州、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答复。
(三)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扶持机制。政府投资项目,由州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社会投资项目,由业主自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政府投资项目,鼓励业主贷款开展前期工作,政府承诺还贷。社会投资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前期工作。矿产资源勘探和小水电开发等项目,采取赋予优先开发权的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前期工作。州本级财政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扶持。
(四)州人民政府制定政策,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工业产业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从土地、信贷、税收、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州人民政府组建公路、水利、旅游、三七药业等专业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及投融资工作。
(六)州人民政府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搭建融资平台,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各类专业担保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七)州人民政府整合各级支农投资,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并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增加投入,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
(八)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文山发展规划的重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州人民政府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资源整合。
(九)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政府帮助企业规划建设基地,并给予必要的扶持。
(十)对符合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和平远、丘北农特产品加工区入园条件的项目,给予享受园区优惠政策。
(十一)州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一站式”投资服务体系及外来投资企业走访服务、企业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由州投资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简便、快速、高效服务,积极推行免费代办服务。实行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帮助业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