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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2007-6-13 00:00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7〕59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7〕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和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国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国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煤矿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薛培明    副市长?

副组长:翟辰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赛钢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经委、监察局、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农牧业局、商务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局、教育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总工会、广播电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联系人:毕庆江;电话:4886809。?

四、职责分工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今年年初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指导性。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隐隐患,一时准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上管关系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当地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旗县市区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市政府督查阶段:8月底,市政府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排查治理监控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算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靠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旗县市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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