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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2007-9-5 0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2007年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特制定《200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五日





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进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和市委、市政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推动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淘汰落后。按照依法关停、依法淘汰、依法监督的原则,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妥善处理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企业为主体、政府导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9月1日―9月10日)。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各县(市、区)制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和淘汰进度计划。

(二)第二阶段(9月11日―10月30日)。

根据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工艺设备淘汰,10月30日以前完成企业关闭或整合关闭工作。

三、推进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工业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建立定期公告制度。

采取政府通报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的形式,每月对各地区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布。

(三)建立督查制度。

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地方和企业,定期对各县(市、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建立举报制度。

建立举报热线,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企业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或关停后转移、偷开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淘汰落后产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调整优化结构,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有序地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

按照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加强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指导。做好钢铁、铝合金、建材、化工、电力、煤炭、纺织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调煤电油气运等生产和供应部门,对落后产能淘汰企业,到规定时限停止生产要素供应;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新上技改和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做好关闭或整合关闭企业职工安置和资产保全工作;加大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力度,督促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三)严格督促检查。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经委、发改委、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淘汰落后产能联合督导组,于今年10月份和11月份深入全市7个县(市、区),重点对各地区和企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态度消极、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企业予以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确保按时完成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四)强化部门协调。

市经委要加强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安监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联席会,及时通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研究解决工作重、难点问题,共同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五)严格行业准入。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按照等量淘汰、上大压小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对钢铁、电解铝、铝合金、电石、水泥、烧碱、黄磷、锌冶炼等八个高耗能行业实施的差别电价政策。

(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落后产能激励约束机制,我市将根据各县(市、区)落后产能淘汰难易程度和淘汰后实现的节能效益,采取以项目补助的形式,争取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和企业给予倾斜。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和各类形式的授信或贷款;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的,取消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享受税收减免资格,涉及违法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七)加强舆论监督。

新闻媒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各地区、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进行访谈,及时报道各地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曝光一批工作不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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