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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8-2 00:00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19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7〕1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资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力度

  农业生产资料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为抓手,以保证农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防止假冒伪劣和深化农资科技服务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对农资供应工作的领导。州、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农资供应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农资储供工作。

  各县要强化对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供销社开门开放办社的监督管理,适当给予农资储备周转基金(储备资金)和农资财政综合补贴,并随财力增长而逐年增加,以稳定和平抑农资价格,让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金融部门要在农资淡季储备,春耕备耕时节优先发放农资贷款,适当降低贷款门槛。

  二、强化储备,做好农资供应工作

  供销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强市场分析,搞好需求预测,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要充分利用供销社网络优势,全面落实化肥等重要农资分级储备制度,重点抓好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规范进货渠道,切实做好农资储供工作,确保农资货源充足、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及时有效地稳定农资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抗灾救灾工作需要。各农资经营企业要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真正做到组织、人员、资金、货源和责任“五落实”。

  三、整合资源,推进农资经营网络建设

  农资经营部门要以惠农、便农、护农、服务“三农”为目标,健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扩大服务范围,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一要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提升为农服务实力。要结合“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通过改造、整合供销社传统的农资经营网络资源,优化、提升网络效率和功能,规范发展农资配送中心、乡镇农资超市和村级农资农家店。二要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经营门店改造升级。充分利用供销社现有农资经营网络资源,依托州内外农资经营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配送中心+经营网点(连锁店、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模式,发展农资经营终端网点,推进农资经营进村、服务到田间地头。三是大力兴办农资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通过连锁配送、集中采购等形式,减少中间销售环节,使农资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保护农民利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民增收的载体。

  四、深化服务,提高农资科技服务水平

  要充分利用各级农资经营网络,充分发挥其农资科技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开展农资商品配送到户、质量承诺到户、技术服务到户的“三到户”活动。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害虫防治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要依托科技、农业部门和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咨询以及科技承包、实验示范服务,不断拓展个性化服务空间,全面提升农资科技服务水平,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促进农牧民增收。

  五、齐抓共管,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农业、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监测,打击非法经营。农资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进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要依托农资流通行业协会,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善行业公约,强化自律功能,引导会员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农资流通企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展现诚信助农新形象,为服务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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