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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2-13 00:00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010号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
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
行。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天津市2007年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五大战略举
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高质量做好重点项
目前期工作,争取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圆满完成全
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重点
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一)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
合我市和滨海新区“十一五”规划,投资规模较大,对经济和社
会发展作用显著,建设条件较好,有一定工作基础,今明两年能
开工建设的高水平项目。
  (二)突出滨海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地位,突出
滨海新区在带动我市经济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发
展中的巨大作用,突出滨海新区建设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
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功能定位。
  (三)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
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继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
发展,进一步加大优势产业的投入力度。
  (五)围绕增强区域综合服务的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突出商贸、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方面项目。
  (六)继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重点加强城市
和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方面项目。
  (七)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文化、卫生、
环境保护等方面项目。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07年重点前期项目50项。其中:工业项目13项;能源
交通项目7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7项;农林水利项目2项;
社会事业项目7项;商贸物流项目12项;旅游项目2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组织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
自抓,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筹集专项经费,邀请一批专家,开
阔视野,拓宽思路,超前筹划、精心储备一批大项目。要排出具
体进度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所属单位项目前期工作,
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主动为项目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搞好服
务。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在国家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
积极主动做好衔接争取工作;对在地方审批权限内的项目,要尽
快办理有关手续,帮助和督促项目单位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的
前期工作。
  (三)有关综合部门、配套部门、金融部门和区县政府,要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主动帮助
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前
期工作协调会,加强指导推动协调,加快落实进度,并及时向市
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附件:天津市2007年重点前期项目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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