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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6-11-19 0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津政发〔2006〕10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有农业的区和各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5〕15号)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现就我市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
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市经
济、社会的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步伐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
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机构不健全、
职责不清晰、基层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
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
疫病时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甚至出现全球蔓延的趋势,
对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和完善兽医管
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加强公共卫生体系
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促进畜牧业乃至整个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
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结合本地
兽医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
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
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
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
全。
  (三)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
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逐
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强化各级畜牧兽医机构的管理职能,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完善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全
面提高畜牧兽医管理的总体水平,努力构建与国际港口城市、北
方经济中心公共卫生水平相配套的动物防疫体系。
  三、建立健全兽医机构,明确工作职能
  (四)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天津市畜牧业发展服务
中心(天津市畜牧兽医局)承担市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有农业
的区和各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承担本区县兽医行政管理职能。
  (五)建立健全兽医执法机构。将市和有农业的区、各县现
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分别
组建市和有关区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隶
属同级兽医管理部门管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负责动物
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现有畜牧兽医系统内
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疫检验等机构的实验室设施、设备和资
源进行整合,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
  (七)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
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按照区域设
站的原则,对现有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调整设置。人员、业务、
经费等由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动物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要剥
离出去走向市场。
  (八)建立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有畜禽养殖的村,每村设置
1至2名动物防疫员,负责本村散养动物的强制免疫、疫情报告、
协助产地检疫的报检、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应
优先从改革分流人员和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接受畜
牧兽医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村级动物防疫
员的工作经费由本区县安排解决。
  四、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九)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管理部门、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全
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监测、
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检测、兽药质量及其残留监测
和监管等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兽医工作能力
  (十)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切
实充实和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立重大动物疫
情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卫生事件的应
急能力。建设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各级各类兽医
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完善公路动物防
疫监督检查站监控系统。要编制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
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动物防疫基础
设施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提高对
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追溯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十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
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
意见》作为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此项工作
的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
行。农业、畜牧兽医、编制、财政、人事、发展改革、劳动保障
等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发
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在推进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涉及相关机构编制问
题,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由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畜牧兽医
局)、有关区县机构编制部门报市编委审批。


              二○○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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