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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7-4-2 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07]5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



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缓解能源瓶颈制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能源利用现状

(一)能源消费特点。

我区煤炭资源丰富,探明资源储量310多亿吨,居全国第6位,且煤种齐全,品质优良。2005年,我区原煤生产量为1899.87万吨标准煤,比1995年增长79.67%,年均增长6.03%;能源消费总量为2480.4万吨标准煤,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9.5%。

1.能源消费以煤为主,优质能源比重下降。从主要能源消费品种看,能源消费以煤为主。2005年,我区能源消费中煤炭、原油、天然气和水电等一次能源消费量分别占87.3%、8.2%、3.6%和0.9%。石油、天然气、水电等优质能源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25%下降到2005年的12.7%。

2.工业用能总量持续上升,行业集中度较高。我区能源消费中,工业用能总量较大,所占比重较高。2005年,一、二、三次产业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耗占全区能源消耗的比重分别为0.85%、88.0%、6.34%和4.81%。其中,工业用能2171.69万吨标准煤,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87.6%。在工业中,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黑色金属冶炼业等6大行业能源消费占工业能源消费的比重分别为38.4%、17.6%、10.0%、9.3%、7.4%和6.5%,行业集中度较高。

3.高载能产业比重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居高不下。目前,我区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六大支柱行业。2005年,全区重工业综合能耗为2067.91万吨标准煤,占工业能耗的95.2%,占全社会能耗的83.4%。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等六大行业能源消耗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9.2%,占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78.1%(详见表1)。

表1       2005年宁夏工业主要耗能行业分布状况

行业
综合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煤)
占工业能耗

比重(%)
占全社会能耗

比重(%)

工业合计
2171.69
100
87.6

轻工业
103.78
4.8
4.2

重工业
2067.91
95.2
83.4

其中:6个行业合计
1937.06
89.2
78.1

1、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834.93
38.4
33.7

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83.04
17.6
15.4

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17.60
10.0
8.8

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1.84
9.3
8.1

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59.67
7.4
6.4

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39.98
6.5
5.7


由于高载能产业比重高,1995年?2001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曾一度降低,而此后又不断上升,2005年我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为4.14吨标准煤,是当年全国平均水平(1.22吨标准煤)的3.39倍(详见表2),且差距在扩大。

表2      宁夏与全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对照表   

单位:吨标准煤

年份
1995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全国
4.01
1.46
1.40
1.42
1.50
1.58
1.22

宁夏
6.14
3.94
3.58
3.59
4.45
4.25
4.14


注:按GDP当年价格计算

4.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比重较大。2005年全区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49户重点用能单位所消耗的能源量为1827万吨标准煤,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73.7%,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4.1%左右。能源消费量在5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60户重点用能单位所消耗的能源量为1508万吨标准煤,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61%,工业能源消费量的69%以上。而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我区19户企业200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07.98万吨标准煤,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28.5%,工业能源消费量的32.6%。

5.新能源开发前景广阔,利用水平较低。2005年,我区风力发电装机容量约12万千瓦;已建成户用沼气池6.75万口、太阳灶9.4万台、节能炕10万铺、节能灶36万台、太阳能热水器12万台,建造被动式太阳房7万平方米、风力发电机132台、秸秆气化站4座,年产气量11万多立方米、发电24万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7万吨。我区可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相当丰富,但目前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能源利用效率情况。

近年来,我区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单位产品能耗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是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1.单位产值能耗。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由1995年的6.14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4.14吨标准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9倍。

2.单位产品能耗。目前,我区部分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水平已低于国内限额,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见表3)。

表3              我区部分工业产品能耗水平表

产品单耗
单位
我区平均水平
国际先进水平
高于国际先进水平(%)

火电供电煤耗

(综合)
克标准煤/千瓦时
360
312
15.4

水泥综合能耗

(干法)
千克标准煤/吨
158
121
30.6

铝锭综合交流电耗
千瓦时/吨
14650
13040
12.3

电石工艺电耗
千瓦时/吨
3350
3200
4.7

铁合金冶炼电耗(75#)
千瓦时/吨
8750
8400
4.2


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截止2005年底,全区已建成节能50%的民用建筑约800万m2,只占这一统计期全区居住建筑竣工总量的16%。除银川市外其他地区新开工居住建筑中只有60%的工程设计有节能内容。据统计,我区现有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比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地区高1.3倍,比发达国家高3倍以上。

(三)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节能优先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区能源拥有量相对富集。长期以来,在思想认识层面,政府部门、工矿企业和大部分社会基层组织的节能观念都不强,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政府节能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宏观政策中节能优先的方针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市、县和行业节能管理有所削弱。在工业发展战略方面,由于历史和自然秉赋的原因,高耗能工业在我区快速发展,最终形成了以煤炭?电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化工、水泥建材等工业为主体的重型化产业结构,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和消耗水平都比较高。

2.节能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国家和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国家节约能源法》和《自治区节约能源管理条例》,但配套法规和政策不完善,执行性、操作性不强,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电石、铁合金、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的进入关失控,能力扩张迅速;国家和自治区陆续制定和颁布的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落实不到位。

3.技术设备落后。宁夏高载能行业的技术设备水平普遍较低。硅铁行业目前尚没有一台密闭式矿热炉,电石行业的敞开式矿热炉占绝大多数,水泥行业的立窑水泥还占相当份额,炼焦行业没有一家的技术设备能够达到国家现行市场准入标准,干熄焦生产工艺在我区尚是空白。小化肥、小造纸以及碳化硅、活性炭等行业虽然整体规模不大,但技术装备均相对较差,能源消耗浪费量也比较大。

4.缺乏有效的节能机制。目前我区受国家财税政策制约和自治区财政能力限制,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以价格机制、调控机制等为标志的新机制建立缓慢,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机制、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在我区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供热体制改革滞后,推进难度较大。同时,能源统计体系尚不完善,生产、消费环节的能源信息不够全面。

5.节能监管和服务机构建设滞后。节能管理和服务涉及各行各业,但我区目前履行节能综合管理职责的专职机构仅有自治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主要面向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工作。由于该中心的能力建设滞后,监测装备不齐全,信息缺乏,人才短缺,监管服务能力不强。建筑节能和农村能源管理体系尚在逐步完善之中,工作经费紧张,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技术装备落后。

二、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我区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2005年我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电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4.14吨标准煤、4997.7千瓦时和9.03吨标准煤,均位于全国倒数第一,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9倍、2.67倍和2.49倍。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综合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国务院下达我区“十一五”时期能耗下降指标计划也是20%。由于我区产业结构以重型化、高耗能为主,耗能行业集中度高,主要能耗产品耗能量比较大,能源向外转让损失量大等原因,我区今后一段时间能耗总量仍呈上升态势。

根据我区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主要工业产品2010年的产量和国内先进的产品单耗水平预测,仅2010年我区主要耗能产品的能源消费量将超过3000万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70%左右。自治区2010年GDP总量预计1000亿元(2005年价格)。在我区产业结构变动不大的前提下,实现“十一五”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形势严峻。

(二)节能工作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我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我区的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程度低,电力、铁路运输等基础设施不完善。面对全国煤、电、油需求量持续增长、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我区节能工作的任务:一是把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作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能源需求的首要任务。二是要解决能源需求与开发建设能力的矛盾,为年均10%的经济增长提供充足、安全、优质的能源供应。为了应对能源工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水资源缺乏等一系列问题的严重制约和困扰,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要加大区内煤炭等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新能源。三要解决能源使用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既要治理煤炭开采带来的采空区陷落、煤矸石堆积、地下水系统破坏等问题,又要严格控制在加工转换过程中烟气、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的污染。因此,必须坚持节约优先,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和技术节能的方针,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机制,通过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加强管理、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企业和全社会自觉节能,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能与发展并举。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过高的问题,使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目的。

2.坚持节能与能源替代相结合。既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又要注重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拓宽能源供给渠道,保障发展需要。

3.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下决心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关闭耗能高、污染重、效益低、浪费多的小(土)炼油、小煤窑、小水泥、小造纸、小铁合金、小电石、小化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

4.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制定和实施法规标准,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使用管理,通过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推动全社会节能。

5.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对增量要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对存量要深入挖潜,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6.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自治区、市两级分别对年耗能5万吨和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

(三)节能目标。

1.预期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源消费量由2005年的4.14吨标准煤下降到3.31吨标准煤左右,能耗降低幅度为20%,年均下降4.4%。

2.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目标: “十一五”末,各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大型企业的重点产品能耗要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见表4)。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9家企业,五年内必须完成节能120万吨标准煤的任务。

表4              我区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产品能耗名称
单 位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煤炭开采(原煤生产电耗)
千瓦时/吨

15
12

火电供电煤耗(33万kw以上)
克标准煤/千瓦时

346
327

火电供电煤耗(10万kw以上)
克标准煤/千瓦时
411
398
387

电炉钢冶炼电耗
千瓦时/吨

610
395

热轧钢材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10
300
200

金属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2000
9000
7000

铝锭综合交流电耗(150kv以上)
千瓦时/吨
15400
14650
13500

铁合金冶炼电耗(75#)
千瓦时/吨
9100
8750
8300

大型合成氨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200
1145

烧碱交流电耗
千瓦时/吨

2450
2350

水泥综合能耗(新型干法)
千克标准煤/吨
185
158
143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530
1480
1240


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目标: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到2010年,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汽车、电动机、家用电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见表5)。



表5               我区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

耗能设备
单位
2000年
2010年

燃煤工业锅炉(运行)
%
65
70-80

中小电动机(设计)
%
87
90-92

风机(设计)
%
75
80-85

泵(设计)
%
75-80
83-87

气体压缩机(设计)
%
75
80-84

汽车(乘用车)平均油耗
升/百公里
9.5
8.2-6.7

房间空调器(能效比)

2.4
3.2-4

电冰箱(能效指数)
%
80
62-50

家用燃气灶(热效率)
%
55
60-65

家用燃气热水器(热效率)
%
80
90-95


4.管理目标。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四、我区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工业。

工业是我区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2005年工业能耗已占全区总能耗的87.6%。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特别是抓好国家确定的19家及年耗能5万吨标煤以上企业节能管理是实现节能目标的重中之重。

电力与热力生产行业。加快淘汰现有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严禁新建单机30万千瓦以下常规火电机组。重点发展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火电发电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以大代小”、“上大压小”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措施,提高单机容量。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在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城镇、工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20万千瓦以上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项目,替代供热锅炉。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加快区域城乡电网改造,降低电网损耗及变电设备损耗,网损率由目前的7%下降到6%以下。优化电源布局,适当发展以瓦斯气、沼气和其他工业废气为燃料的综合利用电源,加强电力安全。减少电厂自用电。

冶金行业。电解铝生产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在淘汰自焙电解槽的基础上,逐步淘汰150KA的预焙槽;铅熔炼生产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它氧气直接炼铅技术,改造烧结鼓风炉工艺,淘汰土法炼铅;钢铁行业采用全连铸、溅渣护炉技术、蓄热式燃烧技术;进一步实现连轧化,大力推进连铸坯?火成材和热装热送工艺。炼焦要淘汰小焦炉,重点建设百万吨级焦炉和焦化产品生产线,大力推广应用干法熄焦技术和装备;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推动企业节能降耗。铁合金行业要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实行总量调控,淘汰10000KVA以下的小铁合金炉;采用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探索余热回收利用技术,降低综合能耗。

石油化学行业。石油炼制要提高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操作,降低加工损失;以洁净煤、天然气和高硫石油焦替代燃料油(轻油),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和地热。

化工行业。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推广一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并改造蒸汽系统;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烧碱生产逐步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纯碱生产淘汰高耗能设备,采用设备大型化、自动化等措施;新建电石炉应采用密闭式且容量在25000KVA以上,并配套炉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高温炉气不允许直接排放。重点建设百万吨级PVC、甲醇、二甲醚等下游延伸项目。

建材行业。水泥行业发展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逐步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它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建筑陶瓷行业推广辊道窑技术,改善燃烧系统;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

煤炭行业。逐步淘汰技术落后、回采率低、浪费资源严重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实现安全高效高产。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减少电耗。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入洗比重,新建煤矿应同步配套洗煤厂,完善煤炭综合加工体系,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发展煤电联营、坑口电站,变运煤为输电。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充分利用煤矸石、煤泥、中煤、石煤等低热值燃料发电。综合利用瓦斯气。

造纸行业。化学制浆采用低能耗冷喷放间歇蒸煮RDH、超级间歇蒸煮、改良型连续蒸煮、延伸改良型连续蒸煮EMCC、MCC,“低固形物”和“等温”连蒸、无元素氯漂白(ECF)和全无氯(TCF)等新工艺,努力提高得率,降低能耗。造纸机采用新型脱水器材、宽区压榨、全封闭式气罩、热泵、热回收等技术。调整原料结构,扩大废纸回收利用,废纸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

2.农业。

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北方“四位一体”、“三位一体”、“猪沼果”、“猪沼菜”、“五配套”、“一池三改”等多种能源生态模式,广泛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加大太阳灶、节柴灶、节能灶等的建设力度,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淘汰落后农业机械。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的使用电动机。

3.交通运输。

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推广厢式货车和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改善道路质量;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减少单车单放空驶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汽车,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

4.建筑、商用和民用。

建筑物。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其中银川市要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供热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普遍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的办法。结合城市改建,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银川市完成改造面积占20%,其他地级市政府所在城市达到10%,小城市达到5%。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推广使用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加大既有宾馆、饭店的综合节能改造。

家用及办公电器。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照明器具。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

(二)重点工程 。

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通过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燃煤窑炉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发展日产2000吨增加新型干法水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等水泥生产装备。

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重点在银川、吴忠、石嘴山等市建设20万千瓦以上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银川建设30万千瓦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石嘴山等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地区,建设以热力为主的20万千瓦背压机组。在固原等以采暖供热需求为主、且热负荷较小的地区,发展集中供热;在部分有条件的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以循环流化床为主要技术的20万千瓦热电煤气三联供,以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实施西夏热电厂、西部氯碱公司热电联产等项目。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比2004年提高到20%,新增供暖热电联产机组40万千瓦,年节能35万吨标准煤。

3.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电石、铁合金、焦炭、钢铁、煤炭行业实施煤气瓦斯气发电、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年节能100万吨标准煤;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实施赛马水泥公司、青铜峡水泥公司、中宁赛马公司纯低温余热发电、金昱元化工集团公司电石炉烟气净化及余热利用等项目。形成节能5万吨标准煤。

4.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力、石油石化、冶金、建材、化工和交通运输行业通过实施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节约石油。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推广燃气汽车,加快醇类燃料推广和煤炭液化工程实施进度,发展替代燃料。建设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煤基二甲醚项目、甲醇项目、银川等主要城市天然气加气站等项目。

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煤炭、电力、有色、石化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使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采用高新技术改造大型水利排灌设备和电机总容量10万千瓦以上大型企业。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

6.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炼油、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生物工程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最高水平,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7.建筑节能工程。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利用废弃物生产建材。组织实施石嘴山市年产5亿块标砖新型节能建材产品项目、昌鑫新型建材公司2亿块标砖页岩粉煤灰砖项目,增加节能建材的供给量和市场占有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既有宾馆、饭店的综合节能改造。

8.绿色照明工程。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大型工矿企业等的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改造;采用半导体(LED)灯改造主要城镇交通信号灯系统;在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和固原市区推广应用LED;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等节能照明产品。

9.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开展政府机构(包括国防、教育、公共服务等公共财政支持的部门)节能。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在全区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节能改造工程,力争使政府机关的人均耗能水平降低15%以上。

10.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自治区和各级财政都要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强化自治区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并努力争取国家和其他组织的支持,更新监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新机制,使其具备为企业、机关和学校等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完善政策法规,支持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中心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

五、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方针。

各级政府要把节能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增强生产建设和消费领域的能源宏观调控能力,将节能优先的方针贯彻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鼓励和支持节能。各企业要建立节能领导和协调机构,明确主体责任,把节能作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建设项目的核准申请报告应强化节能篇的论证和评估。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中也要体现节能优先。

(二)调整完善节能激励政策。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的价格,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的高耗能项目及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严格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制定生产或使用国家《节能产品目录》中产品的优惠政策,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节能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改造传统产业的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节能示范项目,支持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自治区在税收等方面也将给予优惠和支持。政府节能管理、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等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究制定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消费政策。研究制定奖节罚超政策,每年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单位和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是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结构节能。加快发展能耗少、贡献大的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同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改变我区过度依赖传统能源的状况。二是大力调整工业内部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来以及其它非资源开产业,以延伸产业链、扩大深加工、增加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的比重为突破口,从根本上优化我区能源产业结构。

(四)制定和落实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政策。

制定符合区域经济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别情况,分类引导。对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要设立发展引导资金,完善信息、技术、人才等管理服务体系,从体制、政策、机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和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附加值较高、耗能量相对较低的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以改造,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对石化、有色、造纸等能耗高、附加值也相对较高的产业,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目录,并加大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力度。对铁合金、电石、焦炭、建材等能耗高、附加值低的产业,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推进行业内部整合,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不准开工建设,不准对外销售。对销售和使用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严禁新建、扩建常规燃油发电机组,限制柴油发电和燃油的燃气轮机的使用。

(五)加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力度。

要充分利用最新科技成果,走技术节能的路子。大力开发和采用节能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技术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的力度,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组织先进、成熟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列入《节能设备(产品)目录》的终端用能设备(产品)。

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等规划、政策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依托科研单位和企业、个人,开发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设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自治区对高投入、高风险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市、县(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

(六)依法实施节能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健全节能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区节约能源条例》、《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研究制定《自治区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自治区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包括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建筑物制冷、采暖温度控制标准等。三是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组织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用能情况、节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四是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充分发挥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及节能监测(监察)机构的作用,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七)推行节能新机制。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区内外各类能耗信息、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导企业挖潜改造,提高能效。二是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力。三是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五是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六是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耗能用户或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八)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促使重点用能单位成为节能的标兵和模范。一是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意见》。各重点耗能企业和市县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以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自治区经委负责落实和考核年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60户重点用能企业,监督指导五市落实节能指标。各市按管辖区域向所属各县(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下达节能指标,并负责监督落实。二是建立GDP能耗指标公告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各市和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能耗状况,并将这一指标列入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中。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实施节能评估,对未进行评估或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备案或核准,提高项目能耗的准入门槛。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和重大新建技改项目的节能大检查,公布重点能耗企业的能耗状况和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对节能指标完成好的企业和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没有完成节能指标或完成不好的地区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各项优惠和扶持。五是要做好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统计上报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九)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将节能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曝光那些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现象,宣传节能的典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节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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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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