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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12-30 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关于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21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业局《关于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关于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生态建设的意见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含宁东太阳山能源新材料基地,简称宁东基地),规划总面积3485平方公里,是国家13个亿吨级煤炭基地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审时度势,作出了举全区之力建设宁东基地的重大决策。通过开发宁东基地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炭、电力和煤化工产业,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使之成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增强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加快宁东基地资源和产业开发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和加强这一区域生态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提高对加快宁东基地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宁东区域内煤炭等资源富集,具备发展大型能源化工和新材料的优越条件。然而这一区域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和宁夏中部干旱带,境内多为荒漠,植被稀少,生态十分脆弱。如果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同时,不重视生态建设,势必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因此,要把生态建设摆在与宁东基地资源和产业开发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边合理开发资源,边有效保护生态。要充分认识加快宁东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和有效途径,大力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建设绿色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基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有关市、县(区)、部门、企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全力配合,积极参与宁东生态建设,共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与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生态林业建设理论和行之有效的防沙治沙技术,以生态保护和治理为主,生态公益林与生态经济林建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配套,适度的人、财、物与政策倾斜作保障,国家、集体、企业、社会广泛参与,把宁东基地建设成为宁夏东部防风固沙的重要屏障和示范基地。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宁东基地的地理条件和生态现状,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宜封则封、宜造则造、适地适树,生态优先、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一镇四区”的绿化和公路、铁路两侧防护林带建设。

3、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实行属地管理,部门、企业、社会各方参与,明确责任,落实建设任务。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

近期:2010年前,通过镇区绿化、行业绿化、企业绿化、社会绿化,使控制区森林覆盖率由8%提高到12%以上,林草覆盖度达到30%以上。各工业园区和建成投产项目实现绿化达标。

中期:2015年前,控制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林草覆盖度达到40%以上。

远期:2020年前,控制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草覆盖度达到60%以上。宁东镇镇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工业园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鸭子荡水库库区绿地率达到75%以上。电厂厂区和井口工业广场绿地率分别为20%和10%,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5%和15%以上。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三、总体布局和近期建设任务

(一)总体布局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专项规划》,采用“面”、“线”、“点”相结合,以“面”为主,以“线”连“面”,以“面”带“点”,形成“一镇四区”、“四纵五横”、“四线多点”的生态格局。

“一镇四区”生态建设:是指宁东镇镇区、煤化工园区、临河综合项目区、灵州综合项目区、鸭子荡水库库区(即一镇四区)内部绿化、外缘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围栏封育建设。

“四纵五横”生态建设:“四纵”是指下白(南起白土岗子北至307国道交界端)公路、银古一级公路磁马段(磁窑堡至马家滩段)、鸳冯(鸳鸯湖到冯记沟段)公路防护林带以及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外缘防护林带建设;“五横”是指狼南公路(狼皮子梁到石槽村井田东部外缘)、307国道古盐(古窑子到307国道交界端)段、石马(石沟驿到马家滩段)公路、盐中高速公路及长城遗址(清水营井田至红石湾井田段)防护林带建设。

“四线多点”生态建设:“四线”是指古羊(古窑子到羊肠湾段)铁路、大古(古窑子到307国道交界端)铁路过境段、太中银铁路、宁东基地供水工程输水管线防护林带建设。“多点”是指10个电厂厂区和8个矿区井口工业广场的绿化。

(二)近期主要任务

2010年前,宁东基地控制区完成封山(沙)育林面积17000公顷,围栏育草面积21250公顷;“四纵五横四线”营造防护林1700公顷;完成10个电厂厂区和8个矿区井口工业广场绿化面积120公顷;“一镇四区”绿化面积2750公顷。太阳山能源新材料基地绿化面积650公顷。

年度建设任务由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灵武市另行下达。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各负其责。自治区林业局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在补充、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规划》的同时,指导银川市、吴忠市及灵武市做好生态建设单项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宁东基地生态建设中退牧还草项目的组织实施。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提出宁东生态建设用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宁东基地范围内公共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基本满足生态建设用水。宁夏电力公司要保证宁东基地生态建设用电。

宁东基地公共绿化、企业内部绿化实行分工负责、包干完成。

公共绿化:镇区绿化由灵武市宁东镇组织实施;煤化工工业园区绿化由神华宁煤集团和银川市宁东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临河工业园区绿化由银川市宁东管委会组织实施;灵州工业园区绿化和长城遗址防护林带建设由灵武市组织实施;鸭子荡水库库区及输水管线绿化由宁东水务公司组织实施;“四纵五横”公路网防护林带由自治区交通厅组织实施;古羊铁路、大古铁路过境段防护林网由神华宁煤集团和大古铁路公司组织实施;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东部外缘绿化由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太阳山能源新材料基地造林绿化由吴忠市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围栏封育工程由相关市、县(区)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宁东基地造林绿化用地由银川市、吴忠市及灵武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企业内部绿化:矿区及井口工业广场、矿区内道路绿化由各煤矿组织实施;电厂和煤化工项目厂区范围内绿化由各企业组织实施。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采取企业自筹、项目带动、政府补助、社会融资等筹资办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鉴于宁东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企业处于建设发展初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宁东基地生态建设列为全区重点建设工程,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宁东基地公共绿化及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县(区)也要将宁东基地生态建设列入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公路、铁路、库区及输水管线等沿线和周边防护林带(网)建设投资,应分别纳入其主体工程建设投资概算之内。企业内部绿化费用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周边环境绿化,由企业负责完成,当地林业部门按一般造林标准给予补助。

(三)政策倾斜,加快建设

根据宁东基地生态建设的特殊性,制定相应政策,加快推进步伐。将宁东基地确定为区直机关、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动员组织机关、团体、学校、企业、部队等大力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县(区)优先给宁东基地安排生态建设项目。涉及生态建设征、占用土地、林地事项,尽可能地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贯彻节约用水方针,循环利用经处理的矿井水、工业废水、中水。宁东基地用于公共造林绿化的水利设施,由自治区水利部门承担建设。同时,对基地内公共绿化用水实行优惠价格;电力部门要保证宁东基地生态建设用电,并按农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企业完成外部造林绿化任务,经自治区林业部门验收,确认合格面积,享受与其它造林绿化主体相同的优惠政策;项目单位涉及到占用林地时,要申报林业部门及时调整用地属性,并交纳1000元/ 亩作为林地补偿费,专项用于宁东基地生态绿化建设;鼓励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的部门(单位)、企业、个人参与基地生态建设,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收益。

(四)加强领导,督促检查

宁东基地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主席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自治区宁东办、林业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宁东基地生态建设规划,确定年度任务和建设方案,督促检查生态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各有关市、县(区)、区直有关部门、企业要把宁东基地生态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有关市、县(区)、部门、企业等签订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和奖惩办法。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对积极主动参与、按时完成生态建设任务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消极应付、没有按时完成生态建设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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