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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6-6-26 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6]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争创名牌产品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名牌是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名牌的实力和水平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走质量效益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创建名牌是一个企业、行业、区域乃至国家经济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新型工业化的原动力。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发展名牌企业,有利于在市场调节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带动产业结构的重组、优化和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加快以名牌产品为核心的资本运营,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牌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树立宁夏产品的整体形象,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力。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名牌是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结晶,是企业的金字招牌和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有利于引导和激励企业不断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管理,夯实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推动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做大做强,引导和扶持优势企业、优势产品扩大规模,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由之路。当今世界,国际贸易的竞争已经从价格竞争逐步转向以质量为核心的非价格因素的竞争,尤其是品牌的竞争。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涌现出了“圣雪绒”羊绒衫、东方钽业的钽粉钽丝、“宁夏红”枸杞酒等一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质量的产品。但总体看,我区质量好、科技含量高、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还非常少,其数量和质量与东、中部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打造更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名牌产品,是我区企业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以名牌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培育、发展、宣传、保护、扶持宁夏名牌,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我区商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我区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突出抓好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以自治区重点工业骨干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重点培育羊绒衫、葡萄酒、枸杞果酒、牛奶、小麦粉、抗生素原料药、尿素、水泥、钽粉钽丝、全钢子午线轮胎、钢丝绳、刮板输送机、机床、铸件等优势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力争到2010年,全区“宁夏名牌产品”达到200个左右,“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0个以上;到2015年,全区“宁夏名牌产品”达到300个左右,“中国名牌产品”达到20个以上,“世界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更趋合理,名牌产品对我区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完善规划。自治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抓紧研究制定《宁夏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对我区企业和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产品的科技水平、质量水平、环保技术水平、竞争优势以及存在的差距,研究制定对策措施。选择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做好培育工作,为企业创建名牌创造条件。有关企业要制定争创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发挥圣雪绒集团、宁夏红枸杞企业集团、塞北雪面粉公司、新华夏进乳业等知名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地培育、发展名牌产品。银川、石嘴山、吴忠等地部分企业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初步形成了一些知名企业和品牌,培育名牌产品的基础相对较好,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力度,实现新的突破。各地、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在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注重培育名牌、引进名牌,加快宁夏产品品牌化步伐。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争创名牌的关键,也是保持名牌经久不衰的生命线。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金融部门、科研单位、中介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区内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的合作,密切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以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来提高产品的信誉和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大对名牌产品研发和技改投入,对企业用于名牌产品研发发生的技术创新费用,以及为改进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技术档次,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在企业所得税抵免、抵扣和研发费用扣除等方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以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且专利技术中含高新技术成分的,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作价入股可占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加大对技术标准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努力将我区名牌产品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四)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思想,苦练内功,夯实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提高产品的设计、工艺、质量水平和性能安全。一是搞好企业品牌的塑造。企业要在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品牌研究的基础上,对本企业品牌的定位、命名、形象标志、个性特点进行整体策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规律,制定适合自己产品特点的名牌发展规划和发展模式,提出塑造品牌的具体措施。二是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三是大力抓好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自治区重点骨干企业要瞄准国家级和世界级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四是建立有效的品牌营销体系。加强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与品牌理念相一致的营销策划,在重视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售后服务力度,以优质、高效、人性化的服务赢得顾客的信任。

(五)大力培育新兴工业名牌。积极引导、鼓励具有名牌产品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合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其发展成为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从事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为名牌大企业配套生产,鼓励和支持名牌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争创名牌。围绕枸杞、清真羊牛肉、牛奶、马铃薯四大农业战略性主导产品和淡水鱼、蔬菜、牧草及秸秆饲料、优质玉米、优质麦稻、酿酒葡萄、禽蛋、压砂西甜瓜等区域性特色产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将名牌农产品认定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紧密结合,规范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加快名牌农产品培育、发展步伐。

(七)制定实施名牌扶持政策。一是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已经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名牌产品称号或被列入各级名牌培育发展计划的产品和企业,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其发展项目贷款可优先安排财政贴息,并在能源、原材料、资金、交通运输等方面优先保证;被列入产业优先发展的名牌企业,对其产业升级、技术进步项目优先推荐申请国债资金支持;被列入全区重点名牌产品培育计划的企业,由自治区招商部门优先对外推介,促进合资合作。二是实行名牌奖励政策。自治区设立名牌产品政府奖励专项资金,对荣获“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种产品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种产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荣获“宁夏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种产品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各市、县(区)政府也要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经核实批准,可分别从成本中列支20万元、5万元用于奖励本企业创建名牌的有功人员。我区企业与区外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合资、合作生产,其有关产品可享受“宁夏名牌产品”同等待遇。三是实行名牌保护政策,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除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政府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名牌产品评审和质量、品牌评价活动,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实行名牌产品促销政策,帮助名牌产品企业巩固、扩大和开发市场,严禁利用报验、准销证、准产证等手段分割市场。对名牌产品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手续,提高通关速度,并作为推荐出口免检商品的条件之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优先授予名牌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八)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家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搞好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员工的质量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员工素质,为争创名牌产品提供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对名牌产品企业家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大力支持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企业家,为我区名牌战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智力基础和人才基础。

(九)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对我区名牌产品及企业的宣传列为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自治区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公益宣传媒介和城市日常公益宣传媒体,要按一定比重,对列入全区重点名牌产品培育计划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无偿公益宣传。各级政府对外招商组团,要积极吸纳名牌企业参加,扩大企业对外宣传效果。在进出我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大型广场、大型公共电子屏幕以及主要公共基础设施等,集中设立我区名牌产品宣传广告。在“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名牌产品展示、推介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宁夏政务网”等开辟“宁夏名牌产品”网页,宣传宁夏名牌产品发展政策,推介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企业举办名牌战略知识培训,普及品牌经济知识。

四、组织领导

实施名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市、县(区)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自治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经委等部门制定宏观调控和扶持政策,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质监、工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评价和监管体系,认真组织好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评价工作;质监、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技术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企业管理、环境保护、信息、标准等各项咨询服务,搞好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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