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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10 00:00

关于印发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创造良好的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环境,商务部确定安徽省为2007年“减债脱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份。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商务厅、财政厅的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处置债务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企业“减债脱困”和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方式,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加速资产处置,减少资产损失,优化金融环境,提高资产效益,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宿州奋力崛起。
二、试点范围
企业范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桥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商业和物资企业,不含外贸企业)。
债务范围:上述国有及国有控股流通企业在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公司)的债务。
三、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债务,逐步解决我市流通企业的历史包袱,化解银企矛盾,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流通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任务:核实债务的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拆包分析与分包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的各项任务。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宿州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法院、市物资局、?桥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另发)。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桥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辖内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分工
市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负责市直并协调?桥区商务部门做好流通企业的资产债务对接工作,督促检查全市试点工作进度,与市财政局共同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不良资产的分包与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金融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成本的补助,会同市商务局落实中央财政补贴。
国土、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研究制定在土地、房产、税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市监察局、市银监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试点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桥区人民政府(区减债脱困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流通企业减债脱困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督促负债企业积极履行偿债义务,积极筹集回购资金,在土地、房产、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六、实施方式
采取“统一协调,整体打包,一次性回购,分包处置”的方式进行。
统一协调:市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对整个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整体打包、一次性回购:对四大资产公司在宿州市市直(包括?桥区)国有流通企业的不良金融资产整体打包,与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整体回购协议,一次性回购受让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包。
向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一次性回购受让的市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包。
分包处置:对从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接收的市直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由市国资委进行处置,?桥区国有流通企业不良资产,由区政府落实处置单位,进行打包处置。
七、进度安排
(一)6月下旬。研究制定全市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二)7月上旬到8月上旬。摸清各自负责的不良金融资产包中每家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抵押资产、有效资产、担保责任、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等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分包处置方案。
(三)8月中旬。分资产包填写《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资产情况表》,经市政府审定后,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主体签订国有流通企业债权回购协议。
(四)8月下旬。?桥区、各有关部门向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提交“减债脱困工程”试点工作相关资料和书面总结。
(五)9月初。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市“减债脱困工程”试点书面总结,经市协调小组审定后报商务厅,同时向省财政提出资金补贴申请。
本方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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