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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9-13 00:0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7〕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晋城市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2007年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期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切实保证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9月13日~28日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限产。在今年对市区及周边工业污染企业市水泥厂、振兴水泥厂、长征水泥厂、天友水泥厂、市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关停的基础上,对恒光热电有限公司限产50%;对晋煤集团煤矸石发电厂停运 1台12000千瓦发电机组,在专项行动期间禁止燃用原料进场;天泽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厂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不得超能力生产,原料、燃料用煤一次进足,期间原料不得入场。

  二、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从9月13日开始,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联合对全市45家建筑、拆迁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对未遮盖篷布的物料运输车辆严禁进入市区。市环保局要继续对市区各主要路街实施喷雾降尘,时间由原来的早7点至晚7点延长到早6点至晚12点。市区主要路街及外环路全部实施机械化清扫。城区环卫局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卫生保洁,各类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和处置;市公路局要加强西环路、北环路的机械化清扫力度,并进行定期洒水降尘;中原街由长晋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市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煤堆、料堆、渣堆、灰堆必须采取喷淋、密闭、苫盖、挡风墙等防尘措施。

  三、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严禁尾气不达标的车辆,特别是机动三轮车、拖拉机或农用车驶入市区。对进入市区的物料运输车辆限时通行。

  四、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监管,加大监察监测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对高速路两侧以及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有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所有垃圾、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和覆盖,并要求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抛洒。

  五、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市所有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正常运行、出现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对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100余家重点排污企业,环保部门要抽调专人实施驻厂监管。

  六、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了保证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现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贾联亭 副市长
  副组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成太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建堂 市发改委副主任
      谢补庆 市经委副主任
      裴天德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小马 市公路局副局长
      原体进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福顺 市交警支队队长
      李翠叶 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 涛 泽州县政府副县长
      米东明 高平市政府副市长
      李培安 阳城县政府副县长
      原 建 陵川县政府副县长
      丁李伟 沁水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李成太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煤博会期间环保专项整治,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市区主要路街实施喷雾降尘,每天向社会通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联合监督落实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交通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和尾气不达标车辆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负责对建筑、拆迁施工场监督检查。


  城区环卫局负责对市区道路的卫生保洁,各类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和处置;市公路局负责西环路、北环路的机械化清扫;长晋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中原街的清扫保洁工作。


  各县(市、区)负责重点区域、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七、舆论监督,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专门设立环境污染曝光台,对不能落实以上工作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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