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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7-18 00:0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7〕83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部署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总体情况还不乐观,部分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还存在进货把关不严,经销假冒伪劣建材产品问题突出。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全市范围内建材市场、装修企业、装修用户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总体工作部署为指导,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与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对建材市场、装修企业和装修用户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以提高我市建材行业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消费意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构建和谐晋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现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整顿规范领导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育才   市质监局局长
      张建忠   市经委主任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吴忠庆   市质监局副局长
      殷宏伟   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裴天德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林松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志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晋萍   市检测所所长
      崔新宏   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张建中   市监委执法室主任
      张青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杨培华   东大建材市场负责人
      郭宏泰   金三角建材市场负责人
      张长林   鑫元建材市场负责人
      肖林华   中原建材市场负责人
      明建国   金华建材市场负责人
      祁栓喜   康达建材市场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公室主任:牛育才(兼)

  三、主要任务

  (一)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对PVC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及PVC型材、涂料、油漆、木工板、木地板、地板砖、家具、胶、室内空气质量、地毯、壁纸、PVC管、水泥、钢材、水泥制品、砖、洁具、锁具、灯具、插头插座等22类近60多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对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的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进行质量监控。抽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二)进一步加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建材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执行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加强建材市场经销产品质量的强制检验,实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加强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规范生产经销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做到诚实守信,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水平。

  (四)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中心要不断增强检测能力,对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进行全项检测,把好质量安全关,确保进入我市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健康环保,进一步从装饰装修材料源头和装修后终端进行全面监控,推动我市“健康家居”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在整顿规范领导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由质监局牵头组织对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主要负责对晋城市范围内所有建材市场及经销企业的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中心要加大对我市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生产、经销企业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进行曝光,增强对装修单位或装修用户委托检验的服务力度。

  (三)市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加强对投标单位所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的审查,以所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是否合格环保为划拔经费的依据。

  (四)建设局主要负责查处建设工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使用不合格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为,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等,保证工程质量。

  (五)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场内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督,督促和鼓励经销部门自觉接受检查,执行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六)各装修单位要积极配合整顿规范办的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进场验收关和委托检验关,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合格环保。 

  (七)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关机构,组织好本区域内的整顿规范工作,确保本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对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以水泥、钢材、木工板、木地板、地板砖、油漆、涂料、低压电器等为整治重点产品,加大对群众反映意见多、假冒伪劣问题多的建材市场和区域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建材产品质量强制检验的工作力度,加大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监控力度。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在整顿规范办公室的协调下,按照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做好装饰装修市场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建材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百姓欢迎,社会支持的氛围。各有关媒体要积极配合,对于在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给予曝光,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对于在整治工作中产品质量好、质量管理优的企业,也要正面报道,以正确引导消费。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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