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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6-27 00:0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7〕72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晋政发〔2005〕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检查组去年对我市地震应急工作专项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结合我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市政府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现提出加强我市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我市东临太行山山前断裂带,南靠华北平原裂陷盆地,西连汾渭断陷带,晋获断裂带贯穿我市大部,是受外来地震活动影响的重灾区。同时,随着我市煤矿采空区面积不断扩大,小震也能酿成大灾。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市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已建成,数据库已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都制定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但在其它方面还很薄弱,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地震应急体系建设,保证地震来临时使广大人民群众有安全的避难场所,有坚强有力的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和社区应急自愿者队伍,有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这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政府的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因此,加强和完善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1、规划和建设市、县两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省政府1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城市避险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全省大中城市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建设地震避险避难场所,2010年前普及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根据文件精神, 2007―2008年我市要建成市、县(市、区)两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7个,其中市级1个,初步规划在泽州公园。六个县(市、区)各建1个县级示范点。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以每人2平方米为单位设计,能容纳3―5万人,设置物资供应、医疗卫生、防疫、供水、供电、棚宿、治安、厕所、排污、广播、消防等基本功能与应急项目。县(市、区)级避难场所的建设,以每人1.5平方米为单位,能容纳1―3万人并具备以上功能。市、县(市、区)两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设立统一规范的应急项目区域指示标志。

  市、县(市、区)两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要在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震局和各县(市、区)地震局牵头负责落实,规划、财政、园林、建设、人防、电力、水务、卫生、防疫、教育等部门通力支持与配合,建设经费要纳入城市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按照规划保证每年建设的足额投入。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实行市、县(市、区)两级地震部门和场地所属部门共同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搞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证应急避难场所平时便民功能与应急时期供灾民避难使用。

  2、组建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

  根据省政府11号文件提出的“各级政府要建设和完善省、市两级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配置必要装备,加强训练,2008年前各市综合救援队具备实战能力”的要求,今年我市要组建市级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直属队和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提高应对地震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紧急救援,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按照我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参照太原、晋中等一些大中城市的做法,我市决定组建16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分别是:市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直属队(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责任单位:军分区)、大型企业地震应急救援队(责任单位:晋城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医疗抢险救护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交通运输抢险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市基础设施抢险队(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次生灾害抢险队(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力工程抢险队(责任单位:晋城供电分公司)、通信工程抢险队(责任单位:市通信公司)、治安保卫救援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武警晋城市支队)、物资供应救援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灾民安置救援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学生救援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森林防火救援队(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地质灾害救援队(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外来游客救援队(责任单位:市旅游文物局)。

  各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人员基数50人,多则不限,可根据抢险救援业务范围和需要自主确定,建队本着“资源共享、一专多能”的原则,有行业抢险队伍的单位,以此队伍为依托进行组建,没有的要按照要求组建。各支救援队伍人员要登记造册,确定负责人,并将队伍名册报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救援队伍平时由责任单位进行管理和训练,同时要给予地震应急抢险队伍必要的经费与装备。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归市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指挥调配,按照职责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组建城市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组建城市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分期分批进行组建。根据我省永济市的经验,要以城市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团体,以热心于地震应急救援事业的同志为骨干,本着“自愿报名、积极参与”的原则,成立志愿者队伍,平时开展宣传地震科普知识等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活动,地震发生时担任抢险救援工作任务。

  志愿者队伍由城市社区具体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地震局进行业务指导,活动经费一部分由各社区向主管部门申请拨付,一部分在社会进行募捐解决。通过积极努力,尽快要组建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拉得出、打得胜的城市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4、建立地震应急储备库

  建立地震应急储备库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关键一环,今年要尽快完成。救灾物资的储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在流通中循环储备物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对物资储备给予充足的启动资金和管理费用。民政局负责筹集与管理,地震局根据震情预测和应急需要在种类、规格、数量方面予以指导与配合,保证在发生地震灾害之后,满足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以及其它灾民得到基本的生存条件。

  5、举行地震应急演练

  举行地震应急演练是检验地震应急救援快速响应能力的主要手段,通过举行地震应急演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扎实有效地促进和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工作效率。今明两年各县(市、区)要适时组织开展以社区、学校、厂矿为重点的小型地震应急演练,让广大市民、学生掌握防震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市里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一次大型地震演练,通过开展演练活动,逐步提高我市指挥得当、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的全社会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1、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的责任感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党的一贯宗旨。党和政府历来把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好我市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晋城的重要基础工作,人民利益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对此决不可有侥幸麻痹思想,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全面落实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

  2、加强协调,形成地震应急工作机制

  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

  3、求真务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是全省“作风建设年”和“狠抓落实年”,对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不能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效能建设,扎实解决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制定措施,组织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按照各自的工作要求和标准,逐项落实,圆满完成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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