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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 2007-8-2 00:0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巴政办[2007]127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6月
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广泛深入地学习、
宣传、贯彻《条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 系统规范行政纪律处分
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条例》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
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做了具体规定,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工
作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
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惩戒工作,督促行
政机关公务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
要举措。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巩固党
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实现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对于加强领
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建设行为规范、公
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州各级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
好。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条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
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务求实
效。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监察机关、人事部门要把《条例》作为
必修课,纳入今明两年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组织的开
展专门培训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条例》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
学习计划,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公务员学习《条例》和其他有关
行政纪律处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学习,使全州各级行政机关
公务员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公务员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精心组织宣传。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宣传《条例》作为今年
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
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理论文章、邀请专家讲
解、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举办培训班、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
形式,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州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
好氛围,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做到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

三要狠抓贯彻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
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
政惩戒工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要教育公务员按
照《条例》的要求,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正确行使各项权利,认真
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
依法行政。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结合起来,与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提高行政机
关公务员队伍素质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
考核。

四要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的清理工作。对与
《条例》规定有冲突或者不一致、不衔接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确保贯彻《条例》的准确到位。

  三、切实加强对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增强维护纪律的自觉性。
结合贯彻实施《条例》,认真查找公务员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
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重点检查处分决定下
达不规范,擅自调整或者拖延执行上级机关处理意见,受处分人员工
资、职级、职务调整不到位,在接受调查或者处分期间受处分人被安
排提职使用等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
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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