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新疆维 2007-7-4 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2007年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我们制定了《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农〔2007〕102号文件)和本项目指南的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下载)
3、一村一品发展项目汇总表(下载)
二??七年七月四日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2007年度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目标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方针政策,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安排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扶优扶特、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资金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
项目资金具体使用范围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农[2007]102号)。2007年度自治区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是:一村一品发展示范村、示范乡镇,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一村一品品牌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发展和示范农场建设,有种、养、加、储、运、销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大户培植,以发展一村一品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以及一村一品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措施的研究。
三、项目资金补贴范围和标准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当地产品生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需要,按照以下范围和标准申请补贴资金:
(一)一村一品示范村、示范乡(镇)建设
重点是特色种养良种引进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应用推广、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休闲观光农业、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加工等各类涉农、非农产业发展。其中,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基地建设项目补助20万元,一村一品示范村基地建设项目补助10万元。项目申报主体为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每个地(州、市)申报不超过4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利益联结机制示范推广
主要用于以推动一村一品发展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高,以及利益联结机制典型模式示范推广(重点扶持“股份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模式)。每个项目补助5-8万元。项目申报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地(州、市)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不超过2个,利益联结机制示范项目不超过1个。
(三)一村一品技术服务项目
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推动一村一品发展的相关农业技能培训及示范农场建设,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以下各类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农场,每个地(州、市)申报不超过2个。
(四)扶持加工、储藏、运销专业大户项目
主要用于对有加工、储藏、运输、销售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大户自行开展的小型农产品储藏和加工业发展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5-10万元。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大户、小型特色加工企业。每个地(州、市)申报不超过5个。
项目申报区域要符合自治区“四大基地”建设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产品资源优势明显。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必须是符合2007年自治区一村一品调查统计要求的村、乡镇;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是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组织成员在100人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合作社或协会,并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农经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农民专业大户必须是以一村一品发展为主,在当地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的专业大户,并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指南下发至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转发至本地区各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2),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三)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联合组织做好项目初选、推荐工作,并按照推荐次序,填写《一村一品发展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将审核推荐意见联合行文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请各地(州、市)农业局、财政局于2007年7月31日以前,将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申请单位填写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一式七份分别报送到自治区农业厅计财处(一份,电子软盘一份)、行业发展处(五份,电子软盘一份),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一份,电子软盘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单位注册地申报,不得越级和异地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厅计财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人:赵季萍
电话:2854564
电子邮箱:xjnytjcc@126.com
自治区农业厅行业发展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人:牛志强
电话:8557680
电子邮箱:nythyfzc@163.com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联系人:谈峰
电话:2827410
电子邮箱:金财内网邮箱或t-f@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