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 2007-6-18 00:00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企业、民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初中招生工作
一、今年全市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形式选拔新生,或对学生进行入学测试。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把义务教育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类初中不准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准招收复读班或插班复读生,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控制班额,解决初中班额过大的问题。各县(市、区)初中招生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但不能跨乡(镇)招生。
三、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要具有随父母居住地办理的暂住证。需参加“小升初”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由所在学校收集暂住证、父母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与暂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或规范的住房合同;全家原户籍证明、小学学籍(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借读表)证明经县(市、区)教体局普教股(科)审查后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市城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须经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查后报市教育局普教科统一分配。
四、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办中小学接受就读免收借读费,统一实行“一费制”标准,各学校应对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更加关怀,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五、鲁山县、叶县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做好初中“宏志班”的招生工作,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审批。
六、各公办初中除批准改制的寄宿制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准擅自比照改制学校招收寄宿生和提前招生。为了稳定小升初划片、分配工作的秩序,确保初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直初中一律不准提前到各小学招收初一新生,违规招生市教育局不予办理有关学籍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为了给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创造公正、公平的就学机会,市教育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各初中学校的划片区域,确定新的“小升初”分配方案。凡不服从市教育局分配而择校的学生,一律取消其在中招录取时应享受的保送生资格和分配生资格。
八、为加强初中学籍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学校(含企业、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要统一使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作为小学升初中学籍档案原始材料。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初中学籍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各县(市、区)市直各初中(含企业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把初一新生学籍备案U盘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按时办理初一学籍备案的“小升初”分配入校的学生享受分配生资格。
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办法
1、2007年秋季市城区各类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招生报名工作,由新华、卫东、湛河三区教体局普教股负责实施。
2、各类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禁止通过任何考试形式选拔新生,否则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市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含企业、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依个人意愿,自主选择一所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并填写《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二),然后由毕业学校组织报名,报名学生名单(含企业学校、名称统一报名名单)于2007年6月19日前上报三区教育局普教股。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市教育局根据市城区各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的招生规模,限定班额,核定招生总数,下达招生计划(另发)。2007年市城区各寄宿制初中学校(分校、联校)不准跨县(市)招收学生。
2、市教育局根据新华、卫东、湛河三区报名上寄宿制初中的学生人数,然后按一定的比例对新华、卫东湛河三区下达市直初中(分校、联校)寄宿制计划招生人数,三区教体局可采取推荐、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并填写《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招生录取审批表》(见附件三)。录取名单于2007年7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后,下发录取通知书。
3、已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被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今年小升初的划片分配。
4、录取学校填写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录取审批表(见附件三)和平顶山市寄宿制初中报名表到普教科进行新生录取注册。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四)
5、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应在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协调监督下有序进行。
初中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影响较大,已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为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领导要充分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各学校要在狠抓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品位,创建学生综合素质全面、个性发展突出的特色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2629909(市教育局监察室)
2629928(市教育局普教科)
附件一、市直初中招生计划
二、市城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三、平顶山市寄宿制初中招生报名表
四、2007年平顶山市寄宿制初中招生计划表
五、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录取审批表
六、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007年平顶山市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学校
校本部(班)
备注
平顶山市三中
8
平顶山市六中
8
平顶山市八中
6
平顶山市九中
10
平顶山市十一中
2
平顶山市十四中
8
平顶山市十六中
6
平顶山市实验中学
6
平顶山市四十中
2
4
平顶山市四十一中
4
4
平顶山市四十四中
10
平顶山市三高
2
4
合计
附件一
平顶山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住址区域编号: 毕业生学籍号: NO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片
毕业学校
家庭详细地址
家长
称呼
姓名
工作单位
家长签字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定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区教体局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分配意见
年 月 日
七年级新生学籍号
注:1、家庭组织区域编号由家长如实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2、鉴定栏内毕业学校盖章有效;3、各中学凭此表到教育局办理学籍手续;4、毕业生学籍号:一、二位为区号,三四位为区直或企业代码,七八九位为学生编号,从001向后续编,共九位数
附件二
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招生报名表
报名学校: 编号:
姓名
学籍号
照片
性别
城镇或农村户口
出生年月
民 族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主管教育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注:此表可复印
2007年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 联校)
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校本部(班)
招生人数
分校(班)
招生人数
联校(班)
招生
人数
十二中学
十三中学
四十二中
四十三中
十六中分校
平顶山市轻工业学校
育才中学
金世纪中学
十四中联校
蓝天中学
东英中学
合 计
附件三
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
招生录取审批表
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学籍号
备注
注:1、原毕业小学集中分别填写。
2、学籍号由小到大排列。
招生学校(盖章) 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盖章)
区教体局普教股(盖章)
附件四
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5日-6月18日
星期五??星期一
市城区各小学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填报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报名表
6月19日-6月20日
星期二??星期三
新华、卫东、湛河三区教体局汇总小学报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人数
6月21日
星期四
三区教体局将各寄宿制初中人数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
6月28日
星期四
市教育局下达寄宿制初中招生计划(对三区教体局)人数
6月29日-7月2日
星期五??星期一
各区教体局完成寄宿制初中招生计划
7月4日-7月5日
星期三??星期四
区教体局上报学生录取审批表,下发录取通知书
7月6日-7月8日
星期五??星期日
被录取学生,到寄宿制初中(分校、联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7月10日-7月11日
星期二??星期三
录取学校到普教科进行新生录取注册
7月12日-7月18日
星期四??星期三
普教科组织有关人员抽取小升初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