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 2007-7-12 00:00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政发〔2007〕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部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市积极开展了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为了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设立了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做好应对相关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规程,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
二、建立健全预案体系
按照建立预案动态修订机制的要求,省政府已对《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省政府办公厅将下发关于修订市州总体预案和省级专项预案的指导意见,我市将依据指导意见 ,及时修订《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及时修订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争取年内完成修订和制定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
三、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省、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市发改委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着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紧组织实施。
四、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工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工作,是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分级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层层落实排查责任,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整治。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今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并将特大、重大风险隐患汇总后报送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以便建立全市特大、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
五、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2号)文件精神,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等,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尽可能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以及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
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预案演练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演练内容,定期开展演练。今年市政府将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区原则上要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已经开展了演练的县区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相关县区和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开展演练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府政务值班室。
七、突出做好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其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乡企局等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社区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具体意见,并抓好落实,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八、加快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和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原则,依托天水市政务信息网和各部门的专项业务网络,加快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要尽快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与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连接各县区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九、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筹建工作
各县区、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年内组建完成各自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市政府将从县区和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市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十、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应急信息。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迅速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恢复受影响地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
要在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同时,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十二、加大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在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
十三、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用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十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分级分类地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要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针对目前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意识不强、自救和互救能力弱的特点,制定宣教计划,通过编制印发科普读本、各类预案简本和其他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进应急知识和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新闻单位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教育,保证相关领导和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措施和操作程序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
十五、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强化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十六、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应急管理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迅速深入一线,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当前,特别要加强风险隐患普查与整改、应急信息报告和预警、预案演练、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应急资源储备和管理制度建设、应急处置等工作,年底前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