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6-28 00:0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兰州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兰州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和谐兰州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从2007年6月至l2月,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曾培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开工的建设项目等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开创“十一五”环境执法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在对前四年专项行动成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要围绕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下集中整治:?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在2006年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工作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继续巩固2006年水源地清理整顿工作成果。落实《兰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确保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科学核定、合理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三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0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超标排污单位责令其2007年内限期治理达标,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责令其停业(产)或者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垃圾、堆存石灰及采石挖砂等污染水源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四是对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污染源要及时下达停产整改决定或依法关闭;要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重点对沿黄河兰州段干、支流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制订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建成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对未建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的,要停产整治;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尾矿库进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五是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在2006年工业园区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兰监发〔2007〕7号)精神,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二是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三是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要责令其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改。五是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贮存或处置,而随意弃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七是对未经环保审批的工业园区,要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同时,责令入网企业限产限排。?
(三)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整治?
1、继续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整治。一是对全市所有造纸企业要进行逐一检查、登记,由经济主管部门核定其生产能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规定的,由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立即淘汰1.7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对3.4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2万吨/年以下黄板纸、1万吨/年以下再生纸企业,要制定淘汰计划和措施,2007年底淘汰到位。三是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要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排污状况。?
2、巩固电石铁合金行业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对不达标的电石铁合金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停产治理。全市所有电石铁合金企业要在年内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施远程监控。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给予高限处罚,限期整改。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3、深入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结合《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对钢铁、铝、水泥、电力、电石、焦炭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对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新五小”和 “新六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摸,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其立即关闭淘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三同时”审批制度。各类污染源要稳定达标排放,对达不到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确保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减排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进度安排?
环保专项行动从6月开始,12月结束,历时7个月,分为安排部署和集中整治、验收总结二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5月18日召开的全市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和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了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结合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兰州市实际,决定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适当调整(名单附后),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已由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承担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职能。各县区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07年7月5日前报送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进行认真清查。严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一批责任人。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工业园区整治情况分别于7月、8月和9月的2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总结阶段(11―12月)?
各县区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于11月20日前将2007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11月底前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2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l2月10日报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合执法?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排污,是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挂牌督办?
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及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实行挂牌督办;对基层政府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应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解决时限,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严厉惩治,追究责任?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存在严重破坏环境问题,涉及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等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故意干扰环保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对前四年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企业中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及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员,凡由各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违纪的,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对于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其单位和产品获得各种先进、优质产品称号的,各级环保部门要坚决行使评优创先的一票否决权,向相关评选机构通报,取消其资格;对企业法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做出通报。?
(四)分清责任,追究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武器。各级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决定。凡是县区政府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各级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县区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大督查,落实责任?
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分别组织对全市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园区整治情况集中督查。凡督查中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三项整治重点存在薄弱环节的,上报相关整治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对于顶着不办、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六)广泛宣传,曝光典型?
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采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各县区要在9月底前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上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表彰一批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考核,配合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评选表彰活动。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考核指导,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全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继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继祖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恩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郑志强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淑霞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覃兰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连玉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旭东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丽珍 市监察局副局长
达志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胡 彤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纪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 伟 兰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魏肖克 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郑志强(兼)?
副主任:张 虹 市环境监理所所长?
成 员:柳培彪 市环境监理所副所长
李 磊 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房维和 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法规处处长
闫子江 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
吕昭文 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马慧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交处处长
李学忠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处处长
王观恒 市经济委员会环境资源处处长
李建军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火克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处副处长
任保英 市司法局宣教处处长
曹新渭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处长
罗 凡 兰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李殿卿 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