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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8-15 00:0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调度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07〕14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仍不容乐观。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虽呈“三降一升”态势,但同全省及其他设区市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的态势来比仍有差距,特别是四项指标中的死亡人数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序时控制指标2人,给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带来较大压力。从县(区、管委会)看,秀屿区(不包括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77.78%,超序时控制指标2人,其中6月份当月上升400%;仙游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5.39%、2.33%、11.85%,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超序时控制指标1人;涵江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5.38%。从行业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21 %,超序时控制目标3人;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超序时控制指标1人。面对较为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不超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各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基础和基层工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确保把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标的秀屿区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找超标原因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各项工作力度,扎实抓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把事故四项指数降下来,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不超标。湄洲湾北岸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建立规范的事故报告统计渠道。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落实情况请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底前报送市府办和市政府安办,市政府安办(安监局)要适时约谈有关县(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制订工作对策,使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是确保我市完成全年指标控制任务的关键。针对今年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超标问题,市政府安办要会同交警、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进行认真分析,着力协调解决突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加大对秀屿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督导力度。交警、交通、建设、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措施,继续扎实推进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责任制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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