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8-13 00:00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
宁政文〔2007〕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 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城镇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发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不含厦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07〕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各地实际情况,下达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扩面工作任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收支计划。2007年收支计划编制原则:实行零基预算,不与上年实际收入挂钩;考虑新增退休人员对基本养老金收入的影响;参保职工人数在上年末实际参保人数基础上,综合考虑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末未参保人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扩面;缴费基数以全市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基础,参照上年各地实际缴费基数做适当调整。支出计划编制在上年实际支出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增企业退休人员、离休干部特需费等各种增加支出因素。按照以上原则核定,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为27600万元,支出计划为26300万元(不含2007年待遇调整支出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具体收支计划见附件1。
二、财务管理体制。2007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实行“核定收支、全额缴拨、超收奖励、短收不补、节支全留”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各县(市、区)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上缴省级,短收造成的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担,实际支出比核定的支出减少部分(节支),纳入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确保本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的完成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扩面工作任务。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数0.9万人。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附件:1、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表
2、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收入 支出
蕉城区 3110 3081
福安市 6450 6388
福鼎市 6360 5177
霞浦县 2760 3102
古田县 2750 3404
屏南县 810 1105
寿宁县 1050 1142
周宁县 760 869
柘荣县 750 642
东侨 800
直属 2000 1390
合计 27600 26300
注:本次下达支出计划中不含2007年待遇调整支出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
附件2:200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表
单位:人
县(市、区) 人数
蕉城区 1000
福安市 2300
福鼎市 2300
霞浦县 800
古田县 800
屏南县 270
寿宁县 390
周宁县 270
柘荣县 270
东侨 150
直属 450
合计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