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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18 00:0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07〕12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以下简称旅博会),对培育“海峡旅游”品牌,促进两岸四地旅游合作与交流,推动旅游招商引资,建设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保证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和承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筹备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完成博览会的招商、参展、布展以及会后嘉宾考察接待工作。


二、切实抓好招展布展,充分展示各地风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展位分配计划,认真组织辖区内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展。市旅游局要与省旅游局搞好协调,做好莆田展区的总体形象设计、布展工作,以保证展区总体形象和整体效果。旅游商品展台由参展单位按标准展台单独布展。


三、做好项目招商,切实提高招商实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扎实做好重大旅游项目的筛选和对外招商工作,促成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在旅博会上深化洽谈和签约,并推荐1-2个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旅游招商项目上台签约。招商项目于7月26日前上报市旅游局,以便统一汇总于7月3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筹备工作方案




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是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共同举办的旅游盛会。参加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将充分发挥我市面向台湾、靠近港澳的区位优势,对进一步扩大妈祖文化在两岸四地的影响,全面展示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和交流,推动旅游招商引资,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莆田展区


时间:2007年9月6日――11日


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莆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莆田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李辉龙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金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国华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李瑞火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郑义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志生   市外经局副局长


温训新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如明   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童荔萍   城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顾清泉   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邹荔平   涵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珍发   秀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秀峰   湄洲岛党工委委员


林玉树   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秘书长: 李国华(兼)


副秘书长:温训新(兼)


四、组织规模


(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及旅游部门领导;


(三)全市各主要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及旅游相关单位有关人员。


五、主要活动内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116号)和省旅游局《关于做好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有关展务工作的通知》(闽旅办[2007]59号)精神和要求,我市参加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的主要活动内容和任务有:


(一)旅游项目招商与签约


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推出的项目,我市将参加旅游项目网上推介及现场推介,时间按组委会安排时段落实。有上台签约项目的单位,请做好签约的资料准备工作及确定签约人员。项目及签约预备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汇总。


(二)旅游商品推介


组委会安排我市一个旅游商品展台,安排由秀屿区购买及着手布置,建议以珠宝首饰工艺品为主。


(三)旅游产品展示


1、内容:旅游产品宣传推介(资源、线路)


2、时间:2007年9月8日―11日


3、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E馆综合服务区


4、参加单位:各县(区)旅游局、4A级旅游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主要国际国内旅行社、四星旅游饭店等。


5、推介形式:(1)图片展示,播放DVD片,散发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 数量不少于1000份。(2)各展台必须安排2名展台讲解员(女同志),兼负责值班、展台装置操作、分发宣传资料等。(3)湄洲岛管委会选派4名着装“湄洲女”服饰的女同志,担任莆田展区的迎宾工作人员。


(四)民俗风情演出


1、目的:展示莆田民俗风情,凸显莆田旅游特色,活跃展馆气氛。


2、内容:《湄女风情》、《南少林雄风》等具有鲜明莆田地方特色的节目。每个节目演出人员6人,《湄女风情》由湄洲岛管委会负责组织、《南少林雄风》由荔城区负责组织。


3、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E馆中心舞台。


4、时间:开幕式、欢迎酒会、闭幕式、展览期间


8日―9日  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


(五)旅游线路考察


根据组委会安排,     C线的考察线路行程为厦门―莆田―泉州―厦门。莆田重点考察湄洲岛,届时请湄洲岛做好接待工作。


时间安排:9月9日―12日   由厦门赴莆田,游览妈祖祖庙,观看祈福诵经活动。下午游览对台客运码头、黄金沙滩、鹅尾神石园。离岛赴惠安游览崇武古城、参观惠安磊艺雕刻展示中心。宿惠安。


六、展馆设置和展位分配


展馆设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E馆,福建展区设有旅游风光展台50个、旅游商品展台15个。根据省政府文件通知精神,组委会分配给我市的展位为:旅游风光展台4个(36平方米),旅游商品展台1个(9平方米)。我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展位分配方案见附表。


展位价格:标准展位(3米×3米)优惠价5800元人民币1个。布展费3300元,每个展台预交布展费9100元,由市旅游局统一收齐,向省旅游局结算。


根据组委会的要求,福建展区由省旅游局根据各设区市旅游局及参展单位在展示会上的具体要求,由省局统一制作、统一布展、费用平均分摊。我市将继续坚持以展示妈祖文化旅游产品为主,围绕建设海峡旅游胜地为目标,同时带动其它特色产品脱颖而出的促销战略。各参展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出展台布置的设计方案。在布展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提供相关材料及物件,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展位费和布展费请于7月30日前汇出入市旅游局帐户。帐号:1405010109022410018,户名:莆田市旅游局,开户银行:工行城厢支行。


附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展位分配计划表


























附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展位分配计划表




序号

县(区、管委会)

旅游风光展台(m2)

旅游商品展台(m2)


1

湄洲岛

9





2

仙游县

9





3

城厢区

9





4

荔城区

9





5

涵江区

9





6

秀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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