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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 2005-5-9 00:00

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行办发〔2005〕36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局、处、办、室:
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开展全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九日






关于开展全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案
山南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配合我地区喜迎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活动,切实加强社会用字规范工作,根据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社会用字的通知》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决定对我地区社会用字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社会用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开展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需要,是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的具体措施之一,也是建设现代民族特色城镇的重要工作之一,对美化、净化我地区小城镇,提升地区形象,展示藏民族文化特色,方便农牧民群众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对达赖分裂主义所散布的“藏民族文化毁灭论”是一个有力的回击。近几年来,我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税务、工商、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在地县藏语文工作部门的艰辛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用字开始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但是,随着城镇建设规范的不断扩大,来我地区经营企业及个体商户的日益增多,给社会用字规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之个别县对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因素,在以泽当镇为主的各县县城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有所反弹,两种文字不规范、翻译不准确、藏文错别字和漏字随处可见。这些严重影响了地区的城镇市容市貌,也有损于地区形象,更与我地区开展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基层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迎难而上,认真负责地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以崭新的市容市貌迎接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

二、清理整顿内容和重点

这次社会用字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以泽当镇为主的全地区十二个县城和主要窗口以及桑耶寺、藏王墓、昌珠民族文化村、雍布拉康等旅游景点的社会用字情况。

清理整顿的内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集体和个体商户的门牌、招牌、标语、广告商标、宣传栏、交通路标等是否具有标记,是否使用藏汉两种文字,是否做到用字准确,使用规范,内容健康和美观大方。

三、社会用字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本着以自纠为主,联合检查为铺的原则,全面细致地开展我地区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各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开展好各县城的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地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负责本单位社会用字的自查自纠的同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办法,负责本单位出租房(包括个人出租房)招牌的清理整顿工作;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抓好全地区社会用字的安排、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全地区社会用字工作进行统一抽查验收。

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具体时间2005年5月20日至8月中旬,共85天左右。具体步骤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5月20日至6月5日(17天),宣传教育和检查登记阶段。各县、各部门要向社会宣传清理整顿社会用字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积极投入到社会用字检查整顿工作行列,并主动协助和配合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对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集体以及个体商户的门牌和宣传广告等都逐一检查登记,检查是否合格准确,掌握有多少牌子,其中有多少合格,需要纠正的有多少,无牌而需要制作的有多少等基本数据,为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 2005年6月7日到7月6日(30天),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各单位和个体商户都要按照整改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期整改,要做到该换的要换,该补的要补,该作的要作,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各检查组在本阶段主要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2005年7月7日至7月22日(16天),各自检查验收阶段。各县、各单位要组成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社会用字不规范是否得以纠正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如仍有未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责令定期纠正,有问题仍不纠正的,要在自身的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四阶段:2005年7月25日至8月15日(22天),地区联合验收阶段。由地区藏语委办协调建设、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地区社会用字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纠。

四、社会用字基本要求

我地区社会用字的总体要求是:内容健康、译文准确、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具体的要求是:一是应有门牌的单位都要有门牌,所有商店和个体商户都要有招牌;二是社会用字必须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而且藏文在上或前,汉文在下或后。三是译文要准确,不得乱翻乱译或随意捏造。四是内容要健康,不能有不文明的、带有不利于民族团结或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五是两种文字书写必须标准化、规范化和美观大方。六是两种文字大小基本一致,两种文字所占比例布局要基本合理。

五、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县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织力量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各部门要按照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案和通知要求,制定与本县、本部门实际相符合的社会用字检查整顿工作方案。

三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县、地直各部门及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要各负其责,抓紧抓好此项工作,切实纠正我地区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

四是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注重加强堵源措施。要明确社会用字译文必须到地县翻译部门,决不允许在社会上乱翻乱译,同时要从各装潢店抓起,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切实提高制作招牌的水平,对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装潢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从源头堵住社会用字混乱的现象。

五是各县、各部门务必尽快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2005年5月18日前上报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将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步骤、清查数、纠正数等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于8月20日前报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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