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 2004-5-14 00:00
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药监局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药监局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行办发?2004?35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局、处、办、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地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4年山南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2004年山南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山南地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4月26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66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2004年全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部明电)精神,结合我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针对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要本着求真务实,抓深、抓细、抓实”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以点带面,加大食品市场的集中整治与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强化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办好、办实,不断推进我地区食品放心工程顺利实施。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严格市场准入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抓好消费环节监管,特别是抓好粮、肉、食用油、食盐、边销茶、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纯净水、矿泉水等重点品种和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等重点流通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管理。
今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70%以上;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力争达到90%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基本受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通过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有明显提高,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售假劣和有毒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确保食品市场不断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的管理轨道。
三、任务分解和主要措施
地区农牧局: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业部公告关于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积极开展三项整治,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逐步解决蔬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力争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3个百分点或更低。二是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员领域流向养殖环节。加大检验力度,严厉打击生产使用“瘦肉精”行为,要求“瘦肉精”平均减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三是整治水产品氯霉素污染及违禁药物滥用残留超标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药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二)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在地区和一些重点县建立农产品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立完善地区优质农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一个示范市场;建立3-5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创建一批以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为重点的农业生态县。
(三)加强生猪、牛(羊)屠宰管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清理整顿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场所,基本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肉品质量要明显提高,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市场。积极推行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
地区卫生局: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会同地区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委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的企业要给予吊销或收回许可证,确保符合生产条件和卫生条件的企业办证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局要会同工商局、质监局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质量抽查。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的监管力度,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大力推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地区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共同完成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市场进货检验制度,监督并指导、帮助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食品卫生质量追究责任制。年内地区食品生产企业、超级市场、大型商场进货索票索证率要求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和集贸市场监管,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确保货源质量安全,提高上市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
(四)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会同教体局、工商局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包括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等)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镇内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70%以上,各县学校、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50%以上。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围绕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年底完成对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的市场准入推行工作,并逐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和彭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开工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限期停业整顿。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加印或加帖市场准入标志的产品(即“QS”标志),不准出厂销售。对制假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农产品食品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
按照《食盐专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要求,地区质监局要配合地区卫生局、工商局,严格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扩大碘盐市场覆盖面,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继续加大对边销茶市场的整顿力度,全面实行定点批发,从源头堵塞非国家定点边销茶和劣质边销茶进入地区市场,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茶”。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积极配合地区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购销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帐,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排查,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检查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重点组织对粮油、酒类、调料、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发产品、饮料等食品及节日消费食品的专项质量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食品广告的虚假宣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做到监管到底。
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地区实际,地区工商局要增强食品生产企业法人、食品市场主办者、大型超市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率机制,实施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市场责任制,推动食品市场建立经营者和商品“黑名单”、“黄牌警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失信惩戒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及时向社会公示,根据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分类监督管理,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开制,加大失信惩罚。
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行综合监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各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食品放心工程相关会议。
地区公安处:
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配合地区农牧、卫生、技术监督、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地区经贸委:
配合地区工商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做好市场粮、油、肉、食盐、边销茶、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纯净水、矿泉水以及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尽快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做好地区储备商品的管理,一旦发现市场上商品价格有异常波动,将按照储备商品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并批准后动用地方储备,以解燃眉之急。同时,根据地区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的品种,加强与自治区和周边地(市)间的协调,利用全区重要储备商品的作用调剂市场、平抑物价。
地区教育体育局:
地区教体局牵头,会同地区卫生局、工商局和质监局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推行。镇内各学校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70%以上,各县学校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50%以上。
四、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我地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良好氛围
各县、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地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加大食品放心工程的宣传,通过编印各种宣传资料,开辟整治专栏,以及在山南电视台发布公告等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在宣传过程中,要采取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重点宣传重点品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污染治理情况、规范食品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我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对食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地区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各县、地直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和自治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统一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和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要在总结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要正确处理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阶段性工作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同时,务必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要对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次专项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各县、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和定期的联系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实施好我地区食品放心工程,不断规范我地区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工作落实。2004年元月份,自治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督导组到山南,检查2003年我地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时发现,个别县、个别单位对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未引起足够重视,开展工作缺乏统一性、针对性等问题,今年,地区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强督查督办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落实和措施,重点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分解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群众反应问题多的县和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