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 2007-6-6 00:00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卫生局《“健康快车”赴黔西南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卫生局《“健康快车”赴黔西南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发〔2007〕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州卫生局关于《“健康快车”赴黔西南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六日
“健康快车”赴黔西南州工作实施方案
(黔西南州卫生局)
“健康快车”是香港同胞向祖国人民赠送的一列流动眼科医院列车,旨在为祖国内地老、少、边、贫地区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在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批准“健康快车”于2007年7月-9月为我州1000人白内障患者免费作复明手术。按照“健康快车”到我州开展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黔西南州健康快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州卫生局、州残联、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国安局、州广电局、州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外事办、州电信公司、兴义市政府、兴义市电力公司、兴义市威舍镇政府、威舍火车站。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卫生局局长兼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县(市、区)“健康快车”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
州卫生局负责“健康快车”在我州工作期间服务、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业务工作和经费管理工作,协助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搞好患者筛查工作。
州残联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搞好患者筛查,组织安排各县(市、区)患者到市医院进行复查。
州民政局负责协调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有关困难。
州教育局、州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协助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作好学生、工人、青壮年农民工等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健康快车”在我州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州国安局、州外事办负责涉外安全工作及涉外事宜。
州广电局负责“健康快车”的宣传报道和电视接收工作。
州电信公司负责“健康快车” 2部全球通国际长途电话安装,保证通信畅通。
州旅游局负责组织“健康快车”工作人员州内旅游观光事宜。
兴义市电力公司负责“健康快车”与停靠点电路安装,保证24小时供电。
兴义市政府协调威舍镇政府和市有关工作部门配合做好“健康快车”医疗业务、基础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兴义市卫生局、兴义市医院负责病人复查和护送病人进入“健康快车”接受手术以及患者术后观察治疗工作。
威舍铁路火车站负责提供1间20┫库房和3间工作用房、厕所以及水电搭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列车停靠、开展工作的相关后勤保障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立即组织残联、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搞好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摸底及筛查工作,筛查手术对象任务不得低于总人口的1‰,筛查工作必须于6月26日前完成,并将手术对象名单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3116067、3116097)。对初筛符合条件的患者按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时间顺序,组织到兴义市医院作术前筛选,符合手术条件的由兴义市医院按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护送患者上“健康快车”接受手术,手术后由各县(市、区)接回当地。
2、各县(市、区)要组织专人为患者提供全程服务(含往返兴义的车船、食宿等),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确保患者顺利接受手术。
3、兴义市医院要按照《配套医院的条件和职责》的有关要求,做好提供80-100张床位的病房和相应技术力量的准备,安排4名护士(手术室2名、眼科2名),两名护工,两名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眼科医生上“健康快车”服务3个月;安排一辆能乘坐15人的面包车,1名驾驶员和1名随车护士接送患者(市医院到健康快车)和为“健康快车”工作人员服务。同时培训和指导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的眼科医生开展白内障患者的筛选工作。
4、兴义市电力公司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按照“健康快车”供电要求[三相四线制动力交流电,保证大于160千瓦的供电量,电压400v电缆线(铜线)、75mm2外接电源]作好准备,在“健康快车”抵达时接通电源,并保证24小时供电。
5、威舍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健康快车”供水要求(1寸供水管线和排污接口)作好准备,在列车抵达时完成接通工作,并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和排污通畅。做好开诊仪式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健康快车”按时开诊。
6、电信部门要在列车抵达时完成为列车安装2部“全球通”国际长途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7、州公安局组织4名保卫人员,在“健康快车”抵达时立即到位,24小时警卫,做好“健康快车”在我州工作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配合,组织工作队伍,拟订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健康快车”在我州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资金保障
根据“健康快车”工作要求,受术者手术费、治疗费、材料费(含晶体)全部由“健康快车”项目经费支付。同时,“健康快车”项目经费按每个受术者80元的标准补助给各县(市、区),作为患者筛查、往返兴义路费、食宿、人员工作经费等,不足部份由各县(市、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