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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事 2007-5-18 00:00

遵义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89号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7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全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市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根据国家规定,凡在我市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均属普查对象。

(二)普查内容:一是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二是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三是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

(三)时间安排:普查标准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2006年第四季度至2007年底,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普查方案编制,成立工作机构,预算普查经费,开展普查监测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从2008年初开始,开展普查和数据库建设,9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并上报普查数据。

三、切实落实普查经费

工作经费是普查工作的必要保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发[2006]36号文件的要求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对因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各县、区(市)要确保本级普查经费足额到位,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工作

凡在我市境内污染源普查范围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五、搞好普查宣传发动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使全社会了解、支持、配合污染源普查,使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依法、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和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建档以及普查的质量控制、审核汇总和普查报告的编写工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地普查工作。

附:遵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遵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曾永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祖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黎代琼  市环保局局长

宋义松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周国栋  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仁志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罗时雨  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树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蒲文福  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

蒋明强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朱敏亚  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锡林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义华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王明江  市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蒲文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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