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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6-5 00: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6月18日放假的通知

渝办〔2007〕3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6月18日放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搞好重庆直辖十周年系列庆典活动,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便于干部职工安排好工作和休假,共庆直辖盛典,市政府决定,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放假1天,将6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月19日(星期二),6月16?19日连续休息4天,6月9日上班。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社区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祝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等娱乐生活,大力营造重庆直辖十周年喜庆气氛,要切实安排好直辖十周年系列庆典活动,确保各项庆典活动的圆满成功。

二、放假期间,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医院、电力、燃气、水务、商业、环卫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活供给及出行安全便捷,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直辖十周年庆典节日。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充实力量,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信访和稳定工作责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积极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庆祝活动安全举行,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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