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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5-22 00: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渝办发〔2007〕1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落实国务院“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确保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高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环保、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料提供由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土地调查项目招投标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建立联络员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土地调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

二、明确任务,按时完成

按照国务院“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由市统一组织收集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和调查基础图件,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在国家提供基础图件基础上开展土地调查工作,负责全市土地调查技术指导、培训和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建设市级和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并组织实施城镇地籍调查。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启动。2007年6月底前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细则的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包括全市数据库建设、区县(自治县)和省级接边处理。2009年下半年,全市统一组织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向国土资源部汇交成果。从2010年开始,全市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持成果的现势性。

三、制订方案,统一要求

市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根据全市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重庆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土地调查的实施细则。土地调查方案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实施。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资质审查和调查人员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市国土房管局专项培训和考试合格的队伍方可通过投标承担调查任务。

四、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全市土地调查经费根据土地调查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由市财政和区县(自治县)财政分级负责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各区县(自治县)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其中市级财政负责解决全市农村土地调查经费,区县(自治县)级财政负责解决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地籍调查经费和其他有关的地方工作经费。

五、确保质量,严格验收

本次调查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对本区县(自治县)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主管领导追究行政责任。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土地调查成果验收,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余远牧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志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定宇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成  员:欧阳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永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蒙  毅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但小龙    市建委副主任

张  远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冀春楼    市水利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张洪松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力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卫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富权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蒙毅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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