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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2007-7-6 00:00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发〔2007〕3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7月2日以来,特别是4日至5日凌晨,我市普降大到暴雨,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相继涨水,个别中型水库已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洋县、佛坪、西乡、镇巴、城固、南郑等县发生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处民房进水倒塌,大片农作物被水淹没,多处道路、桥涵、渠堰、电力、通讯等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目前暴雨已造成2人死亡2人失踪。对于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和灾害情况,省、市领导十分重视。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亲自过问汛情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加强防汛值班,准确预报,加强对重点区域防守,遇有险情要按责任分工及时处置,确保安全度汛。市委书记田杰、副书记何振基针对当前防汛工作薄弱环节作出重要指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玉明于7月5日晚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上,对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气象预报,未来几天仍有降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搞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

当前,我市正处防汛主汛期,是暴雨多发季节和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多发时段,防汛抗灾正处在关键阶段,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善于把握暴雨洪水发生规律,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的降雨和汛情,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增强防御暴雨洪水、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意识,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县区、本部门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工作再落实,措施再加强,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灵通、及时、准确无误

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致灾天气预报,严密监视自然灾害动态,建立健全可靠的预警体系,超前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对突发性、高强度、超警戒的暴雨洪水,要做到报的早、报得出、报得准,争取预防自然灾害的主动权。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尤其是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更要负起责任,确保雨情、水情、灾情、险情信息能快速传递。防汛责任人手机要昼夜开机,保证任何情况下联络畅通。



四、迅速组织开展查灾救灾,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生产

由于前期降雨强度大,局部地方出现严重灾情。各县区政府要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救灾。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查灾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保证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饮水、有病能就医,维护好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快因灾损毁工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交通、水利、城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组织抢修队伍,尽快做好灾区通水、通电、通路和通信工作,为灾区生产自救打好基础。



五、加强领导,督查落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

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包抓县区防汛工作责任,及时主动与所包县区联系,了解防汛工作情况,必要时赴县区督查指导,协助做好防汛救灾工作。要严格防汛纪律,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防汛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层层将责任制落实到应急准备、预警预防、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度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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