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6-26 00:00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户调查提高农民收入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户调查提高农民收入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加强农村住户调查,提高农民收入统计数据质量,对真实反映我市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正确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省委书记赵乐际在我市考察调研时,就农民收入统计问题指出:第一,不能虚报,更不能瞒报;第二,瞒报会影响我们对农村形势的判断;第三,瞒报是一个政治问题;第四,瞒报在少数地方已经演变成为有些领导干部不重视农业、不关心农民、工作不力的一个借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强调:农民收入统计,统计部门统计出来是多少就是多少,党委、政府不得干涉农民收入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民收入的统计工作,决不允许瞒报、谎报。根据省、市领导要求,为了搞实、搞准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主的反映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情况的数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调查经费。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统计工作依法正常开展。要高度重视农村抽样调查工作,落实好调查经费,记账户每月补贴不得低于20元,同时要将国家调查队的扩点调查经费和县级队的调查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认真进行网点扩充和轮换。各县市区要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住户生产生活调查及网点轮换的意见的通知》(渭政办发〔2005〕4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调查网点的扩充与轮换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抽样调查方案,解决网点代表性不强及网点老化问题,提高网点代表性。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市县两级农调人员要有计划地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辅调员和记账户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统计。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要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准确地做好农民收支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严禁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要严格统计数据发布和上报,凡属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均由市统计局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其他部门未经市统计局同意不得自行发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以及由本级、本部门负责搜集的全市性重要统计数据需对外发布的,必须经同级统计部门审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