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 2007-5-21 00:00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7〕38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7年全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现就2007年全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青政办〔2007〕14号)关于着力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在全州县以上政府机关继续开展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政效能监察。
(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州县行政机关要从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环节入手,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对保留的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实行“阳光”审批。要将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并制定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各地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具有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监督,督促协助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明确行政许可主体,公开行政许可项目,科学设置行政许可程序。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工作内容进行严格规范,做到行政主体、行为、程序和形式“四个合法”。
(二)对行政权力运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州县行政机关要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和部门的决策权限,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和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将政府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有效防范政府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维护政府机关形象。
(三)对政务公开和改善投资环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关键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务信箱等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制度。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权力容易失控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不仅要公示政府决策的结果,更要公开决策的程序和过程;不仅要让群众知情,更要请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发表意见,研究办法,切实做到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受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落实投资环境治理责任,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积极为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要积极推广和建立“一站式”、“一条龙”办公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切实增加环境的吸引力。对未开展政务公开、该公开不公开、不按程序公开、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各级监察机关要坚决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职能范围、廉洁要求,建立完善行政问责制度。要聘请效能监督员,组织专项效能监察,开展明查暗访,重点对作风、效率、纪律及行政行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的问题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违反政府规章、贻误行政管理、影响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要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多种手段,增强责任追究的力度和效果。
(五)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绩效评估和考核工作机制。今年,州县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工作制度,规范投诉处理办法;设立和公布本部门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公布邮箱网址,积极推行网上投诉,拓宽投诉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职责明确,运行有序,快查快结的行政效能投诉监督体系。要科学确定反映科学发展观的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量化评估考核的标准,探索研究行政机关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服务对象参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把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结合起来,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促使公务员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时间和步骤
2007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从5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省上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中旬)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今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自查、分析和总结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20日―8月底)
州监察局将专门组织力量对各县及州直机关开展自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自查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纠正不得力的,将督促其及时整改或补课,使行政效能监察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底)
省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工作面广,内容丰富。各地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群众积极参与,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把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贯穿于机关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全社会都能了解工作的内容、方法、目标,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要调动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每个公务员都能够认识到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人人有责,积极参与到行政效能建设中来,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全面开展,突出重点。今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州县行政机关。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行政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把具有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以及管钱、管项目的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列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和对象,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纪律,依法追究。各级监察机关要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监督惩治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都要认真依纪依法追究。对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以教育广大公务员恪尽职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五)加强研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机关效能的对策措施和解决机关行政效能问题的有效办法。年内适当时候召开州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各地要积极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州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