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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海滨律师 2006-2-6 17:37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正当的权益又如何保护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人
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文淳光律师 2006-2-23 11:42

较详细,建议借款时要留下书面字据或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tonyzjp 2006-3-28 14:47

关于这个字据所写的内容应该清晰,尤其数字部分应该尽量用大写,或者其他的书写方式,以防篡改内容。

文淳光律师 2006-3-28 19:27

作为出借人,不写明还款日期会更有利

yewanchuan 2006-3-31 14:38

“民间”概念的范畴有多大?两个老板私人之间的借贷,其中债务人把贷款用到商务上算不算是“民间?”

文淳光律师 2006-3-31 16:52

属于的

iaikiki 2006-4-15 09:56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我前几天听新闻好像说是这种情况视为没有利息,请予解释,谢谢。

文淳光律师 2006-4-15 11:03

个人借贷对是否约定利息,不能证明的,视为无利息

mengwh2 2006-4-20 10:52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向个人借款,是不是有效的?一个广播局向个人借了5万元,年息9%,借条上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没有还款时间,只有每年计一次利息,但实际上已经两年没有返还利息了,现在个人想要退还本金和利息,但单位只愿退给本金,不想支付利息,请问可以要求本息吗?

文淳光律师 2006-4-20 17:57

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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