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高律师 2005-12-27 10:41
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赵建高律师 2006-4-23 15:01
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协议,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二是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在约定解除中,如是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合同,则应取得计划批准机关的同意。
法定解除指出现法律规定的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mixueying 2006-5-8 10:18
我在2006-4-20购买了位于场中路的一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房东隐瞒了同一楼层的对门一户发生过残酷的肢解凶案.在4-28号签定了合同,同时支付了一切手续费用后,偶然在5-1日才听说有此事,并经我们多方询问后证实却有此事,当时房东是故意隐瞒了这个事情,我方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房东不同意.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此事,因为考虑到房子买来是要住一辈子的,虽然这个房子不影响到使用问题.但毕竟会造成心理问题.鉴于此类情况,如果我单方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话,是否我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还是对方承担责任,或是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呢?
mixueying 2006-5-8 12:48
如果对方不同意和解,我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去仲裁或公诉会怎么处理呢?谢谢!
房东隐瞒是事实,难道他没有事先告知的义务吗?
如果我们买下后再买出,也可以不事先告知这个情况吗?
谢谢!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8 13:13:08编辑过][/color]
yx162 2006-5-23 13:50
律师好,
我于2005年1月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合同中定于将于2006年6月30日交房.
最近读合同条款发现有两条款很费解,望律师帮忙解答.
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 [U]3 [/U]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U]10[/U] 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U]甲方交房通知书规定日期.[/U]
问题1. 这是否意味着即使房屋[U]不[/U]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甲方依然可以出书面通知规定一日期作为交房标志?甲方永远不可能有延期交房的情况?
附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 [U]叁 [/U]种方案所列条件:
叁. [U]见补充条款[/U]
补充条款 五,补充本合同第十条
甲方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的日万分之0.5计算,字本合同约定的最后半证日期只第二天起算至实际办取之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问题2.这补充条款中关于大产证取得时间是否与预售合同中的特别告知五2.相违背?
附特别告知五2、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买受人之前,持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文件和商品房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办理新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的规定,商品房建成交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U] 0[/U] 倍给予补偿."
问题3. 这第十七条是否意味着"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那就只能认了.
以上几条算不算显失公平? 能否据此要求撤销合同? 谢谢!
allanlcgmj 2006-7-2 06:08
合同中未能明确指出合同解除的条件,但对方在无理由情况下不履行合同,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