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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东律师 2007-12-1 14:12

民事赔偿后能否再主张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已经就侵权行为向法院起诉过一次,并且获得了赔偿。但是,在起诉的同时没有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现在诉讼已经终结,就不能再以这次侵权事实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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