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法律网
»
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
» 在什么情况下,专家鉴定组成人员应当回避?
查看完整版本: 在什么情况下,专家鉴定组成人员应当回避?
秦国勇律师
2007-12-7 14:30
在什么情况下,专家鉴定组成人员应当回避?
[size=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size]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在什么情况下,专家鉴定组成人员应当回避?
[
回到首页
]
[将新世纪法律网设置为首页]
[把新世纪法律网加入收藏]
[
10秒加入免费会员,终身享受个人法律顾问
]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