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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东律师 2007-12-29 14:56

试用期不再“白用”

  【现象】一些大学毕业生初涉职场时遇到了诸如试用期工资低、长期试用不签合同等问题,成了免费或廉价的劳动力。不少劳动者工作多年没签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老板也没有与员工签合同的意识。
  【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严格限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1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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