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凯律师 2007-12-29 17:08
何为股东共益权,股东共益权有哪些?
根据股权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股权分为自权益与共益权。所谓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1)重大问题决策权。股东通过大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投资计划,增加注册资本,合并等。(2)建议或质询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建议或质询。(3)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是股东最实质的管理公司的权利。(4)知情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5)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6)派生诉讼权。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等的侵害时,而公司不能或怠于向该不当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为了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