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ghui 2008-1-5 09:48
求助各位老师我母亲工作30了,单位一直没给上保险~~
我母亲78参加工作。在单位工作了30了。到2007年2月才签的合同,3月份单位就让内退了。在工作期间单位什么保险也没有给上~~单位只给了4000元的补尝费~~请我们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谢谢了~~~
吴昕蔚律师 2008-1-5 10:57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包括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限期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你母亲和单位之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未给你母亲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你母亲退休后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涉及到你母亲的重大利益,应马上跟单位协商,叫单位帮补交社会保险,协商不成,就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