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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东律师
2008-1-21 11:24
什么是“通用”地理标志?
如果一个地名被用作某一类产品的名称,而不是用来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那么这一名词就不再具有地理标志的功能。如果在某一具体国家这一情况出现了一段很长时间,该国可能认识到消费者已将一个曾经用来表示产地的地理名词──例如[font=Times New Roman]“[/font]第戎芥末[font=Times New Roman]”[/font]这种原产于法国第戎镇的一种芥末──用作代表某一种类的芥末的名称,而无论其产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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