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掌 2008-2-24 21:21
公司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某劳动者咨询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满12年,公司每3年与我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现合同期限届满,我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领导却称必须一视同仁,只能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辞退。我又怕失去这份工作。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
律师答复: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你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若继续聘用你,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你怕失去这份工作,可以先书面申请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要求公司给予书面答复。公司拒绝而要求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也可以签订。然后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2倍工资报酬的要求。若公司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