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兰 2008-2-26 22:21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另一方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往往还会出现一方突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债务并提供相关的借条,另一方却认为债务并不真实存在。在这个时候,否认债务的一方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借据上写明的借款日期很关键。否认债务的一方应当把有关那一段时间内的家庭经济状况的各种证据收集起来,比如工资单及购物发票等,以证明当时完全有能力凭自己的正常收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项花费,根本用不着靠借债来过日子。再证明那一段时间内生活中没有什么意外事件发生,也没有做买卖需要本钱,对方所称的借贷之举完全没有必要。加上能够为此作证的一般为对方的亲友等因素,法院的审判人员也会综合分析考虑。另外,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借据作笔迹鉴定,如果鉴定书写日期与借据显示日期出入很大,则可以认定为伪造债务。根据《婚姻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