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路人 2008-6-16 15:45
这个案件应该归谁管辖?
[font=楷体_GB2312]本人在某房地产地公司开发的大型商业地产项目(该市重点工程)中,购买了一个铺面(属预售性),根据这一事件同时共签订了三份合同对这一事实进行说明,分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免息分期付款协议》。三份合同的大概意思是这样: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铺面交付乙方的时间,甲方包租三年,三年的租金抵冲部份首付款(三年后乙方才有使用权),剩余购房款从购房第二个月起四年内平均按月付清。现包租期限以将到期(差20天),发现商铺根本无法使用(早已停工),于是本人书面通知甲方中止按月付款,并在通知上写明包租到期时达不到交付使用条件即解除和甲方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通知经甲方法人代表亲笔签收)。现以过八个月甲方不退款,也未提出任何异议。于是本人依法解决却遇到问题。同时签订的三份合同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市仲裁委解决纠纷,《免息分期付款协议》约定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写明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font]
[font=楷体_GB2312] 该项目当时是该市重点工程面向全国招商,受害业主3000人左右遍布全国各地,影响重大。因找不到其他愿意依法处理此事的业主和个人经济压力,所以先个人依法办理。本人要求退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有以几个问题请尊敬的律师和网友解答支招。本人不胜感激。本人电话0731―3113068[/font]
[font=楷体_GB2312] 1.此案应该由法院还是仲裁委管辖?[/font]
[font=楷体_GB2312] 2.如果由法院管辖,应由那级人民法院受理我个人的案件?[/font]
[font=楷体_GB2312] 3.如果法院受理了,但不立案也不裁定驳回我该怎么办?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