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l1986 2008-7-18 21:31
口头辞职后经理拖欠工资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她在一家足浴店工作,当时也没签合同,工资就是每个月15号发的。他在2008年7月8号左右想部门经理口头提出了辞职,那个经理说了让她在15号的时候来结算工资。
结果到了15号那天的时候,我朋友去领工资,经理却把7月8号至15号这几天给她算成了旷工,还要口她钱。我朋友说又没签合同,你凭什么把我辞职了这几天算成旷工?那经理却说,既然没签合同,有什么能证明你是这家足浴店的员工?就是不把工资发给你!要给你也行,把这几天旷工的钱扣了就行了。
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江滨律师 2008-7-24 00:01
你朋友和足浴店有劳动的事实,形成劳动关系,你朋友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处理,具体是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