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ingbuo 2008-8-22 21:58
借款不还怎么办
某人错我的钱,有借条,未约定还款时期。现我讨要,她赖着不还。她没有固定收入,其夫在信用社工作,但借条上没有其夫签名。
请问:(1),我如果起诉,能把其夫也一并起诉吗?
(2)在房管局查到其房产证作抵贷款4万(不知还了没有),也不清楚其是否在哪家银行有存款,我怕起诉的话赢了官司却得不到钱,法院会不会以要给其基本居住条件为由不执行其房产?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 2008-8-23 02:13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笔债务应该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把她和她丈夫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她丈夫有收入,执行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