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首批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企业的通知
各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现就申报首批上海市物业管理诚信承诺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诚信承诺企业的范围
有意愿参加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二、申请诚信承诺企业的条件:
1、协会会员单位;
2、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三年以上;
3、有健全的企业组织结构和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
4、有诚信服务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管理制度,有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业主、住户的投诉;
5、自报名之日的前一年内,无不诚信经营、严重侵害业主、住户权益行为发生。
三、诚信承诺企业的申报程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自2月8日起通过市协会网站(www.shwy.org.cn)在线填写《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报名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后交至协会秘书处。
四、诚信承诺企业申报的日程安排
2月8日――2月28日,准备申报材料,自愿申报。
3月1日――3月7日,申报企业网上公示
3月7日――3月15日,根据公示和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由各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企业进行预审,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报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后,通过媒体和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的诚信承诺企业应在全部所管物业项目的管理处接待窗口放置由协会统一制作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企业”标志牌,自觉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
协会将从所有参与诚信承诺企业中选择部分管理规模大、社会影响广的企业作为本次诚信承诺活动的重点监督企业。
向社会公布的诚信承诺企业,应按照协会的统一要求,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协会将在网站上发布本次诚信承诺企业申报工作的相关文件,此后还将陆续发布诚信承诺活动进展的动态信息,凡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在协会网站(www.shwy.org.cn)上查阅或向协会秘书处咨询。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孙磊、王洁
联系电话:63193188转17301
传真:63193188转17303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