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认定,以下3家机构为本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单位,并承担2007年度考试报名的资格确认和缴费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方式
2007年1月8日(星期一)至1月14日(星期日),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至1月22日(星期一),携带有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机构进行资格确认和缴费。
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初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 培训单位
1、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武夷路258号2号楼)
电话:52386600*3103、52389937;52389931(传真)
网址:www.sqtc.org.cn
2、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长乐路1227号9楼)
电话:54040057、54047282;54048025(传真)
网址:www.sbqttc.com
3、上海市质量技术应用统计学会(西藏南路1332号1205室)
电话:53079920、53079925*801;53079926(传真)
网址:www.sqtcs.com
详情请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质量工程师专栏。
考试资格确认、缴费及培训监督电话:54045500*2142、2503(周六、日除外)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