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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报送沿海港口建设项目信息的通知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报送沿海港口建设项目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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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国沿海港口建设行业管理,及时掌握工程建设信息,分析研究港口建设发展形势,交通部下发了《关于报送沿海港口建设项目信息的通知》(水运基建函〔2006〕485号)。根据通知要求,请你单位填报有关港口建设项目信息。

  一、信息报送范围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含内河航道工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含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航道工程。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㈠2006年在建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建设泊位数、泊位吨级、泊位长度、设计年吞吐能力、航道长度、航道设计底标高、航道通航能力等)、工程形象进度(包括本月完成、本年完成、累计完成主要工程量和所占总工程量的比例等)、投资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㈡2006年已完工码头泊位装卸货种、泊位吨级、泊位长度、岸壁机械、堆场面积、堆场机械配置等。

  ㈢2007年拟建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包括建设泊位数、泊位吨级、泊位长度、设计年吞吐能力、航道长度、航道设计底标高、航道通航能力等),投资计划,开、完工年月等。

  信息报送采用统一表式(详见附件)。

  三、信息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对项目建设信息进行填报。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上报我局。书面材料通过传真、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联系人:金一

  联系电话:63290077*5143,13501654918

  传真:63292992 Email:jin1@vip.sina.com

  四、信息报送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于2006年12月19日前将项目信息上报我局。   

  附件:1.2006年度沿海港口在建项目信息报表

  2.2006年度沿海港口已完工码头泊位信息表

  3.2007年沿海港口拟建项目信息报表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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