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芒市城区开墙透绿和“穿衣戴帽”改造工程的通知
德政发〔2006〕188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芒市城区开墙透绿和“穿衣戴帽”改造工程的通知
潞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潞西市是德宏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截止2005年底,潞西市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315公顷,园林绿化覆盖总面积36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68公顷,建成区绿地率24%,绿化覆盖率27.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平方米,主要道路绿化覆盖率24%以上。
根据州委、政府提出的“建设美好家园”战略和打造“亚热带特色生态州”品牌构想。经过几年的努力,芒市的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初见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内部的绿化做得不够;有的单位内部绿化虽然做得不错,但都被实心围墙和建筑物包围,没有融入到整个城市的绿化美化中;部分建筑外观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为了贯彻落实州第五次党代会议精神,努力将州府芒市建设成为一个最适宜人居环境的生态园林型旅游中等城市,以崭新的城市风貌和独具魅力的城市特色迎接中缅边民50周年庆典活动的举办。芒市城区各单位(私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本单位办公区、住宿区的绿化、美化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实施开墙透绿和“穿衣戴帽”改造工程。
一、拆墙透绿
芒市城区各单位(私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本单位办公区、住宿区的绿化、美化建设,合理组织绿地空间,见缝插绿,拆临建绿、拆墙透绿,千方百计增加绿量并使其融入城市绿化美化中。
(一)需要拆除实心围墙及临时简易房的单位:州纪委、州医院、小礼堂、州政协、州人行住宿区、芒市宾馆对面市政公司、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市保安公司、民航售票站等单位(详见附件一),一些私人实心围墙及临时简易房也要在今后改造中逐步控制。
(二)建议参照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
(1)采用通透围栏代替实心围墙和临时简易房:建议参照州电力公司、芒市海关临芒市大街通透围栏方案实施;
(2)采用矮栏代替实心围墙:建议参照芒市人家餐馆的矮栏方案实施;
(3)采用绿篱代替实心围墙:建议参照芒市大街州纪委及街心花园的绿篱方案实施;
(4)涉及秘密的单位可在实心围墙上加种爬墙植物使其变为绿墙;
(5)还有一些较好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实施。
2.内部绿化实施方案
(1)面积较大的单位和私人建议参照州农业局、街心花园、州人行住宿区绿化及小品方案实施;
(2)面积较小的单位和私人建议参照潞西市建设局大门旁、海关大门旁和润美酒家绿化方案实施。
每个单位须报效果图到建设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穿衣戴帽”改造
自2004年底芒市青年路为民路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工作以来,已有26个单位完成了改造工作,还有一些单位正在实施与设计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实施城市靓丽工程,加快潞西特色化城市建设,要在城市规划区内逐步推进此项工作,此次决定实施的单位有:人民路芒市小礼堂、州政协、市政府住宅楼,为民路州电信公司,芒市大街鑫宏山地测绘公司(私人段世刚)、市建设局、州交警支队、联通公司、金鑫酒店、鑫峰商号、团结大街粮贸酒店、原粮油机械厂、地税局、工商所、客运北站、交通大厦、团结报社、州邮政局、州建行、州医药公司、建国路市法院等(详见附件二)。
三、相关事项
开墙透绿和城市“穿衣戴帽”改造工程是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州人民政府要求所有涉及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迅速、及时地抓紧开展工作,务必于2006年11月30日以前(或按表中拆除时限要求)完成所有改造工程。对于推诿扯皮、抵着不办、拖着不办或不能按期完成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由单位主要领导承担。
附件:1.《芒市城区拆墙透绿单位调查表》
2.《芒市城区拟实施“穿衣戴帽”建筑分布情况》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